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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暨天津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新闻发布会 2月1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暨天津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新闻发布会。市规划资源局局长陈勇、市规划资源局二级巡视员郭新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一级巡视员侯学钢、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巡视员刘桂明出席,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问题。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马波主持。

陈勇: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暨天津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这项关乎城市文脉赓续、承载市民文化情怀的规划成果。

1986年,天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天津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时代责任,也是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天津时提出“要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使其在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中绽放异彩”。这些重要论述,为天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按照深入落实国家相关部署及我市工作安排,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本项《规划》。下面,我简要介绍《规划》的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安排。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坚持“六保”原则,筑牢保护工作根基。一是统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系统性、整体性保护利用。二是坚持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三是注重保护历史环境,维护历史文化遗产实体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守护好相关无形文化遗产。四是坚持分层分类保护,实施精准管控。五是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最小干预,促进永续发展。六是坚持统筹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推动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深度融合。

第二,锚定分阶段目标,勾勒名城发展蓝图。《规划》旨在构建全覆盖、更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探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新模式、新机制,有效保护、充分利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着力营造“河海相映、中西合璧、古今交融、开放包容”的历史文化名城,为“津派文化”的繁荣发展与传承提供坚实的空间载体,推动保护传承与城市经济发展交融互促。具体分为两个阶段:到2030年,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第三,凝练六大核心价值,彰显“津派文化”特色。立足天津在中华文明发展中的独特地位,《规划》系统梳理并凝练出天津六大核心历史文化价值:拱卫京畿的门户、河海漕运的枢纽、文化交融的前沿、近代历史的缩影、现代教育的先河、民族工业的摇篮。这些特质是天津的文化根脉与精神标识,保护工作的核心就是要守住这份独特的城市基因。

第四,构建全域保护格局,完善全要素保护体系。在市域层面,《规划》构建了“一市双城一区,四带三片多点”的保护格局,精心绘制保护“一张网”,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全域覆盖、有机串联。在保护体系上,《规划》构建起涵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要素保护框架,将保护对象从以往的历史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8类,拓展至红色资源、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等20类。不仅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历史地名、商业老字号等承载城市记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第五,明确科学实施路径,推动遗产传承利用。保护不是把历史文化资源“束之高阁”,而是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规划》强调整体保护与精细管控相结合:对历史城区进行整体保护,对市域范围内16个历史文化街区和5个历史文化特色风貌片区逐一明确价值特色、保护范围及保护要求,倡导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理念与方式,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杜绝大拆大建。同时,精心打造文化展示体系,策划构建10条主题鲜明的文化体验线路,让市民和游客能够沿着河道、顺着线路深度品味天津。此外,积极创新活化利用方式,推动历史风貌建筑、工业遗产等资源的合理利用,鼓励培育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让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惠及社会、滋养生活。

第六,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夯实规划实施支撑。一是健全名城保护传承利用机制,建立“评估、监测、防灾”全链条管控体系,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推动保护管理数字化、智慧化。二是完善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对保护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提出近期实施策略,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三是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凝聚全社会保护合力。

2026年,是天津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十周年。我们将以《规划》获批为契机,聚焦三大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系统保护、活态传承、活化利用。一是健全保护体系,筑牢工作根基。深入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动态完善保护名录,推动保护对象全覆盖、管理无盲区。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法治支撑。加快推进地方立法、技术标准等制定,构建系统完备、衔接有序的法规政策体系,为保护传承工作提供坚实法治支撑。三是狠抓规划实施,提升利用效能。有序组织做好名城保护规划实施,以各类规划为抓手,稳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区的协同努力下,在广大市民、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与监督下,我们一定能够守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天津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让这座底蕴深厚、开放包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的征程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时代光彩!

中新社:请问天津在推进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中,是如何挖掘历史文化价值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

陈勇:这个问题点到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根”与“魂”。

历史文化遗产是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础,其内在价值是核心所在。文化传承的本质,是让这份价值生生不息、代代相传,而活化利用则是连接文化传承与城市发展的“关键纽带”。它们环环相扣、有机统一,共同推动城市的历史文脉焕发新生。

在推进文化传承、立足国家战略要求系统挖掘和彰显天津独特历史文化价值方面,《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落实《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意见》中“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名城历史文化价值专题研究,以“津派文化”为引领,透过其多元外显特征,把握发展主脉与主线,深入梳理天津深厚多元的文化积淀,系统提炼出天津六个历史文化价值,即“拱卫京畿的门户、河海漕运的枢纽、文化交融的前沿、近代历史的缩影、现代教育的先河、民族工业的摇篮”。这不仅是对城市历史的深度解读,也为后续活化利用奠定了坚实的价值基础。二是坚持全域全要素推进,统筹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传承工作全方位、系统性开展,确保天津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得到全面彰显。三是推动规划深度融合,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有机融合、同步编制,实现规划同向发力、协同推进,为文化传承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以文化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方面,我们聚焦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重点通过修缮、改造、对外开放、业态优化升级等举措,推动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我们着力打造了古文化街、五大道、意式风情区等集文化体验、商业消费、休闲游览于一体的复合型街区空间,形成以文商旅深度融合赋能城市更新的新路径。此外,我市大量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风貌建筑集中承载着“近代历史的缩影”这一核心价值。近年来,张园、张学良旧宅、吉鸿昌旧居等一批小洋楼经过修缮活化后陆续向公众开放,不仅打造出新兴文旅融合场景,更将历史文化资源有效转化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新动能。

海河传媒中心电视新闻部:《规划》确立了“一市双城一区,四带三片多点”的名城保护格局,请问这一整体保护格局主要有哪些特色?

郭新天:《规划》确立的“一市双城一区,四带三片多点”名城保护格局,首先充分衔接了《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实现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同频同步。更重要的是,这一格局构建了一个全域覆盖、重点突出、有机联动的整体保护体系,既统筹兼顾全域范围内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又明确重点区域,推动各类资源协同发力、凝聚合力。这一格局各部分内涵清晰、重点鲜明:

“一市双城一区”彰显了“津城”的近代文化风貌、“滨城”的海洋文化特质、蓟州区的古城文化与生态资源。其中,“一市”指天津市域,聚焦市域层面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统筹。“双城”指“津城”和“滨城”,重点保护“津城”九河下梢、因河而生的水系格局,延续津门漕运文化特色,彰显近代文化底蕴;重点挖掘“滨城”缘海而生的渔盐文化、海防文化,保护古海岸遗址与工业遗存,凸显海洋文化特质。

“四带三片多点”涵盖了从世界文化遗产到自然生态资源,以及各类点状历史文化资源。其中,“四带”指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海河文化带、海洋文化带,以线性廊道串联沿线各类文化资源;“三片”指蓟州区北部山区文化景观片区、七里海—大黄堡文化景观片区、团泊—北大港文化景观片区,充分延续津沽历史文化景观格局;“多点”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大量文物古迹与其他需要保护的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作为保护格局的重要补充,实现点状资源的精准呵护。

中国建设报:天津拥有丰富的风貌建筑资源,能否介绍一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情况?

侯学钢:天津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历史发展留存了一大批风格各异、美不胜收的历史风貌建筑。一直以来,保护这些珍贵的建筑文化遗产都是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05年9月1日,我市颁布实施《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专项法规,为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上位依据。此外,我们还逐步完善、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的工作方案》《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项目补助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二是加强甄别认定。我市确认了6批、877幢历史风貌建筑,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分布在15个行政区(北辰区无)。按保护等级划分,特殊保护等级69幢,重点保护等级205幢,一般保护等级603幢,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监管查勘。通过市、区两级联动保护监管,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有效保护建筑本体。我委作为主管部门,督促推动各区住建委加强属地日常管理,开展消防、汛期等专项检查,推动属地建立修缮台账,持续推进修缮,确保历史风貌建筑安全使用。区住建委每月开展巡查监管,加强日常保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要求推动修缮工作。2018年以来,共完成 521幢历史风貌建筑安全查勘,补贴了92幢维修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300余万元,对保障建筑的安全使用起到积极作用。

四是推进小洋楼资源利用宣传。充分挖掘小洋楼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商业底蕴,通过整合房源信息平台、网络新媒体等各类宣传渠道,积极服务促进招商企业尽快落户。截至目前,累计筹集小洋楼201幢,服务各区和有关部门盘活小洋楼152幢,联想、360等知名企业先后入驻。加大历史风貌建筑的宣传推介力度,通过举办专业性学术研讨会、开展“历史风貌建筑走进校园”科普活动、参与《小楼春秋》《潮天津》等电视专题节目录制、出版相关书籍等形式,营造和树立社会良好的保护氛围和意识。

中国储运杂志社:文物保护利用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请问天津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

刘桂明:“十四五”以来,全市文旅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等方面作出新实践和新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正在从重点保护向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转变。

一是文物保护利用凝聚新共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全市文物系统砥砺奋进,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坚持保护第一”“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让文物活起来”等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护历史文脉和文物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是文物资源挖掘整合显现新成效。制定实施《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公布第五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和两批革命文物名录。开展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复核,合力开展大运河等专项文物调查,新发现文物线索500余处。

三是文物保护利用迈上新台阶。我们出台了《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天津市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天津市明长城保护规划》和《天津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等规划。实施北疆博物院、广东会馆、觉悟社旧址等100余项文物保护工程,切实提升了文物保存状况。完成原开滦矿务局大楼、吉鸿昌旧居等20余处文物建筑修缮活化利用并对外开放。独乐寺、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劝业场大楼列入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保护示范重点项目。和平区五大道入选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四是考古研究填补新空白。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印发《天津市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十四五”以来,全市完成558个考古项目,出土各时期文物(标本)5000余件(套),初步构建起天津地区自旧石器时代至明清时期约十万年间考古编年序列。

下一步,我们将以“四个以文”引领活化“八种文化形态”,与相关部门一道,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打造富有津派特点的文化品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筑牢坚实的文旅支撑。

中国日报:天津拥有很多特色历史文化街区,请问在推动这些街区保护利用方面,天津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郭新天:历史文化街区是津派文化的重要载体,集中展现了天津中西合璧、古今交融的城市文脉特色和韵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据市政府批复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统筹建筑本体、空间环境、文化传承、活化利用等方面,一体推进街区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聚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让百年建筑“延年益寿”。我们严格遵循“保护为主、修旧如故”原则,修缮历史文化街区中的老建筑。如,位于和平区劝业场历史文化街区的劝业场大楼,是1928年建成的天津标志性建筑和重要商业文化地标,我市对老厦屋顶、外檐及室内空间开展了全面整修。目前外檐立面修复已完成,内部改造正稳步推进,力求在完整保持建筑原貌的基础上重现历史韵味,重塑城市文化商业新地标。

二是注重公共空间修复,提升街区“亲和力”。开展历史街道公共空间全要素治理,提升公共空间环境品质。如,在和平区解放北路历史文化街区,悉心保留老砖材料、精细修补原有石材路面,加宽人行道、降低路缘石高差,并同步更新导览标识、城市家具与绿化景观,推进建筑立面整修与灯光改造,营造出舒适宜人、富有百年风韵的步行环境。在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的“民园1920街区”则是通过“步行化改造”实现蜕变,将360米车行道划为步行街区,优化游览动线,串联起民园广场与五大道公园两大地标,通过城市更新改造,打开封闭院落,将3处低效空间转化为公共文化载体,显著提升了街区品质与体验。

三是推动文化传承与产业激活,让老空间承载新功能。以产业激活为路径,推动历史空间与现代功能有机衔接。如,南开区古文化街历史文化街区,盘活万余平方米公共建筑,打造天津民俗博物馆、泥人张美术馆等文博场馆,通过图文展示、实物陈列、沉浸体验等多元方式让优秀传统文化可感可触;同时集聚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杨柳青年画等40个老字号和非遗店铺,通过技艺研学、工匠选树等方式,实现非遗活态传承与产业焕新升级。

四是探索多元创新路径,打造示范标杆案例。立足街区独特资源禀赋,以科技赋能为抓手,推动历史文化资源创新性发展。如,河北区一宫花园历史文化街区,通过“遗产+科技”的跨界融合,营造虚实共生的文化场所,梁启超旧居创新推出国内首个名人旧居实景光影剧场,运用全息投影重现历史场景,可近距离接触梁启超先生“以天下为己任”的人生轨迹,感悟“少年强则国强”的精神;马可波罗广场借助智能灯光与喷泉水幕,打造动态光影交响,以数字技术实现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

经过持续推进,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成效显著,五大道、古文化街、解放北路、一宫花园4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我市经验做法面向全国推广,为名城保护贡献了“天津经验”。下一步,我们将依据《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规划编制,通过城市更新精准谋划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推动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在保护传承中高质量发展。

天津日报:在介绍中提到《规划》建立了一系列实施保障措施,请问这些举措对名城保护工作具有哪些意义?

陈勇: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本次《规划》系统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通过深入探索适合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模式,将健全名城保护传承利用机制、法规政策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拓宽社会参与渠道等作为核心抓手,一系列的措施是确保《规划》落地见效的关键保障,也是持续推动的重点工作。

一是精准筑牢名城保护根基。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项评估,持续提升名城保护能力与管理水平,通过健全灾害防控机制,为历史文化遗产筑牢安全防线。依托“一张图”强化空间管控,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精准管理。建立动态保护机制,实现“应保尽保”,推动保护工作转向“主动治理”,为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活力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强化名城保护法治保障。通过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一方面固化天津多年来在名城保护中积累的成熟实践经验,为《规划》实施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路径。另一方面划定保护“红线”,明确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刚性底线,确定各方责任边界,避免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保护弱化、目标偏移等问题,确保规划落地不偏离名城保护的本质初衷。

三是推动名城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各区人民政府切实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同向发力,形成全市统筹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利用的工作格局;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利用的相关工作,为遗产活化利用、业态升级等注入市场活力;鼓励公众参与各类文化遗产的展示、宣传、推广与活化利用工作。这不仅能够有效凝聚社会各界对名城保护的共识,更能使保护工作贴近群众、惠及民生,最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长效治理格局,让津沽文脉在全民守护中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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