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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
天津市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6〕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天津市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7月24日
2026年天津市推进营商环境
提质升级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迭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要素供给精准赋能行动
(一)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靶向施策开展金融服务,加大向民营、外贸、科技、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倾斜帮扶力度。实施小微企业首笔信用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政策,适度提高科技创新类小微企业首笔信用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比例。深入开展“金融走进”系列活动,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通过针对性开展政策解读、项目推介、撮合对接等方式,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天津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二)加强人才引育服务。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搭建重点用人单位引才平台,发布制造业新质生产力人才需求目录,强化高层次数字人才引进工作。发挥高等学校“校企联聘”、“双导师制”等引才用才机制作用,实现校企人才双向流动。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等领域,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委)
(三)优化土地要素配置。提升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实行用地清单制管理,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标准和期限,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现“拿地即开工”。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存量土地混合利用和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用好存量土地转型过渡期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强“种子+天使+创投+产业+并购”基金群建设,完善科技型企业发展全周期股权投资体系,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企业创新积分制”,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提供全链条、全周期金融服务。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企业积极开展小试、中试及科创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成果加快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证监局、天津金融监管局)
(五)提升算力与数据资源供给能力。提升智算中心服务效能,推动“算力+产业”深度融合。搭建数据要素流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合规认证等服务效能。探索构建符合公共数据资源要素特性的收入分配机制,引导企业深化数据资源融合开发利用,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化。(责任单位:市数据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市财政局)
二、实施市场环境优化提升行动
(六)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从源头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核查处理各类投诉举报线索。开展反垄断“执法护企”和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等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七)便利经营主体准入退出。开展“人工智能+登记”试点,探索开发智能填报、智能核验、智能审查等功能,提升企业开办业务智慧化水平。在全市范围推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全程网办”便利化服务。拓展企业破产信息查询“一件事”范围,将更多高频关联事项纳入统一平台,实现一站式联动查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政务服务办、市高级人民法院,各区人民政府)
(八)高效办理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升级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归集共享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电子签章,提升数据协同与业务联动效率,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开展审批流程“清源提质”行动,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高频审批事项开展全流程核查,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环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办,各区人民政府)
(九)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完善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政务、融资、监管、民生等领域信用信息应用,推出更多“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促进信用价值转化。探索基于城市信用分互认共享机制,推动共建信用促消费平台,带动特色产品、老字号产品、“津农精品”等跨区域流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办、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跟踪指导和服务力度,积极做好储备企业培育,引导带动各类经营主体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为企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与维权服务。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导服务网络,布局海外维权服务站,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能力,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三、实施法治护企权益保障行动
(十一)提升一体化综合监管效能。动态调整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及事项清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健全相关领域非现场检查程序规则,逐步提升非现场检查比例。从严管控涉企检查频次。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一表通查”等制度,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更新行政执法免罚清单,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等有关部门)
(十二)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行动,大力整治炮制传播涉企虚假不实信息、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商贸领域合同管理、资金流转等重点环节风险监测,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违规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涉企案件追赃挽损力度。健全完善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畅通违约拖欠投诉渠道,加强投诉处理闭环管理,对重点线索快办、盯办、督办,提升受理、转办、处理、反馈闭环运转实效。(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三)持续优化涉企法律服务。统筹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持续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巩固深化“律企同行·法护营商”活动,积极开展涉企法治宣传、法治体检和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提高守法经营能力。支持深化跨域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发挥“智慧法院”、“数字法院”作用,优化跨域立案渠道。(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武清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优化开放创新生态行动
(十四)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发挥国家级经开区产业聚集和开放创新优势,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强化政策、场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精准供给,打造产业发展更适配、创新创业更友好的产业生态,全要素支撑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依托中国资源循环集团产业布局,构建完整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和特色创新生态,打造重要再生资源交易集散中心、资源循环利用科创中心。加快建设保税维修产业集群,推动飞机、工程机械等高附加值产品保税维修业务规模化落地,赋能产业链协同创新、扩面升级。(责任单位: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静海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以天津东疆自贸助企出海综合服务港为载体,构建助企出海服务体系,聚焦人才出海、数据跨境、汽车出海、跨境金融、便捷通关、国际资源循环、国际物流、文化出海服务等打造8个特色服务中心,引导法律、会计、金融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入驻,为企业出海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积极推广“产业链出海”、“生态出海”等新模式。加大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点对点”辅导服务力度,充分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海外仓数据,助力企业降本增效、精准出海。(责任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天津海关)
(十六)深化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合作平台,谋划推动一批标志性和“小而美”合作项目落地,吸引国内外优质数据企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合作先行区建设,优化新经济产业和数智产业支持政策,精准布局国际化数据产业链条,服务数字经济企业拓展海外市场。(责任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
(十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智慧口岸“数智港”建设,深化港口作业、交通运输等系统间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通关+物流”全链条贯通。强化京津冀三地协同联动,在无纸贸易、电子支付、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计算设施位置等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港集团、天津海关、天津边检总站、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税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政务服务数智升级行动
(十八)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强化“国家部署+市级特色+区级创新”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动更多高频事项集成办理。高质量实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等重点事项,拓展文化旅游、展览展会、创业就业、医疗健康等领域“一件事”服务场景,鼓励各区创新“一件事”集成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等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十九)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质效。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管理体系,发挥“热线联盟”机制作用,深化与紧急热线、公共事业服务热线协同联动,完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天津市“津呼速应”一体化平台,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和动态监测,打造“民生数据智库”,提升为民为企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等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二十)夯实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优化政务服务智能中枢平台,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持续提升事项办理体验。建设政务服务电子签名系统,支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津心办”等系统应用,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深化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与“津心办”平台两端融合,实现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一次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等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聚焦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站产城”融合发展、“117项目”盘活利用等重点工作,制定专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探索创新差异化、定制化服务。深化“政企同行·有需必应”服务机制,鼓励在商务楼宇内设置政务服务驿站,实现涉企高频政务事项“楼下即办”。支持南开区全域创新区建设,围绕推动科创资源集聚、产业能级提升与创新生态完善一体推进,提供适配创新发展的政务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等有关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产业全链条发展需求,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围绕政策、法律、人才、金融、科技、知识产权等关键环节,打造“一站式”增值服务矩阵。提升综合窗口系统应用成效,推动高频涉企服务事项协同联办,采取预约分流、错峰服务、潮汐窗口等方式,提升服务响应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等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快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招标文件审查、围串标监测、辅助评审等场景的应用,提升审查效率与精准度。升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构建预警处置、信用协同、智慧监管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建立评标场所工位共享目录和评标专家库共享目录,加强评标专家与专家库管理,共享评标专家资源,拓展远程异地评标范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加强沟通对接、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务服务办要统筹推动、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各项任务举措落实情况和经营主体满意度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工作特色亮点宣传力度,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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