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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四届天津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0229/2025-0003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字 号 :
津政办发〔2025〕2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2025年12月22日
发 文 日 期 :
2025年12月29日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聘任第四届天津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5〕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四届天津仲裁委员会成员:

主      任:孟  昊  天津财经大学校长

副  主  任:孙佑海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

            袁红丽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

            牛同栩  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

专职副主任:金鸿侠  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      员:梁益铭  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刘  涛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  路  天津市商务局一级巡视员

            王  洪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

            时锦霞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

            沈四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赵  云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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