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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琤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014-/2026-0004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政人〔2026〕2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
2026年05月11日
发 文 日 期 :
2026年05月18日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琤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津政人〔2026〕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琤任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副院长;

王明春任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庆任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吕顺超任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副院长;

刘勇任天津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晓亮任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副院长;

免去王明春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琤、高江(女)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晓亮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庆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勇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吕顺超天津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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