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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秀芳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津政人〔2025〕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秀芳(女)任天津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陈世忠任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廉军任天津警察学院院长;
王南方任天津警察学院副院长;
王春东任天津警察学院副院长;
免去陈世忠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朱玉兵天津市天开高教科创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尹继辉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惠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国良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海龙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职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行政领导成员职务自然免除。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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