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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运河文化带(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014-/2024-0003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政函〔2024〕25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
成 文 日 期 :
2024年03月22日
发 文 日 期 :
2024年04月12日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运河文化带

(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的批复

津政函〔2024〕25号

西青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审大运河文化带(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运河文化带(世界文化遗产西青段)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东至西青区界、南至海泰北道、西至青静路、北至西青区界,总面积63.5平方公里。

二、你们要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力举措、强化政策支撑、完善配套服务,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同时,逐步推动完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规划》是指导地区功能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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