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公布废止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津住建发〔2026〕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