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公布废止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津住建发〔2026〕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发布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52 津ICP备05010518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系统检测到您正在使用ie8以下内核的浏览器,不能实现完美体验,请更换或升级浏览器访问!


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