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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2019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规章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4件,人事任免文件30件。持续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着力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能力,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概况类、动态类、文件类、解读类信息共计28769条,市长信箱、“政民零距离”栏目收到留言68011条,已答复67653条。准确发布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等财政信息。发布政务访谈24期、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制定实施《市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2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另有2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类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贴群众需求,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信息。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公文规范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市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四)平台建设方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同步建成市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稳步开展政府网站迁移工作,组织市政府门户网站、10个市级政府部门和2个区政府门户网站实施试点迁移和上线试运行,并注重强化统一技术平台的安全运维保障能力。主动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发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信息,并做好重要动态的集中推送, 2019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95条,阅读量675124次。规范有序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编发政府公报24期,刊发各类文件和信息169件,政策解读20篇,发布政务微博843条,粉丝数量达到31.3万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组织开展市级政府部门和各区政府的绩效管理,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积极推动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开展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议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按季度开展政府网站全覆盖检查和政务新媒体按比例抽查,2019年政府网站从113个减少至104个,检查合格率由2018年的91.3%提升至98.2%;2019年底我市各类政务新媒体共有1402个,检查合格率为75%。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主管主办单位实施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下发专门督办通知,并实施约谈。结合新修订《条例》的实施,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8 |
8 |
254 |
|
规范性文件 |
64 |
64 |
264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3 |
855227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57 |
23 |
2 |
0 |
0 |
0 |
78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8 |
0 |
1 |
0 |
0 |
0 |
7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3 |
0 |
0 |
0 |
0 |
0 |
3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95 |
22 |
1 |
0 |
0 |
0 |
61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七)总计 |
749 |
22 |
2 |
0 |
0 |
0 |
77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0 |
1 |
0 |
0 |
0 |
0 |
2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0 |
0 |
1 |
7 |
6 |
0 |
4 |
2 |
12 |
0 |
0 |
0 |
0 |
0 |
注: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其他结果”4件为原告撤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新修订《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需要大力推进。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围绕依申请公开、公开考核等方面制定相关制度,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推动基层政府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五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注重做好与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信息需求,确保答复更有针对性。三是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工作,做好域名管理,优化各项功能,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天津政务网(www.tj.gov.cn)查询。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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