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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6-001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局发〔2025〕9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
成 文 日 期 :
2025-11-13 18:00
发 文 日 期 :
2025-11-17 15:29:34
有   效  性 :
有效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

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基本养老金核定工作,现就2025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417元。

二、2025年1月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5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三、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最低缴费年限,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9417元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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