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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健康发展 “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437883/2026-0006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政规〔2026〕215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 文 日 期 :
2026-09-11 18:00:31
发 文 日 期 :
2026-09-17 18:30:31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健康发展

“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天津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

2026年9月11日

(本文有删减)



天津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核心,以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聚焦重点领域、重大疾病和重点人群,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发展核心要素,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高标准建设健康天津,全方位全周期守护人民健康,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筑牢健康根基。

到2030年,全面构建优质均衡、系统连续、就近便利、韧性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建设健康宜居之城,巩固全国医学高地。

表1“十五五”规划主要指标

注:[ ]代表5年累计增加数。


第二章 全面推进健康天津建设

(一)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卫生健康新格局

促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完善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推动我市健康影响评估地方立法进程。加大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力度,考核结果保持全国前列。持续实施健康天津行动。持续巩固爱国卫生运动成果,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管理效能。高质量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到“十五五”末,我市创建全国健康城区达25%以上、创建全国健康乡镇达50%以上。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推动公共卫生服务由传统疾病防控向健康促进、环境健康、社会治理等外部领域延伸。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强化基层公共卫生网底能力与医防融合效能,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全程管理、全民参与的现代化公共卫生保障体系。

(二)营造绿色安全健康环境,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水平

推进全领域健康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将环境健康理念融入各领域政策体系,持续提升全领域健康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地表水环境治理。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能力与机制建设。推进居民住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场所绿色低碳改造与健康提质。加强环境与健康科技创新支撑,聚焦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人群暴露、健康效应、干预控制全链条影响因素,构建跨学科、跨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多部门环境健康监测预警和联动响应机制,完善媒介生物传染病、气候敏感疾病的健康风险预警。完善环境介质、重点场所、敏感疾病的动态监测和预警防控体系。实施重点地方病、寄生虫病综合防治,落实改水改厕及源头预防措施。实施伤害预防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

(三)强化健康促进政策,提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

完善健康促进政策制度环境,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动员、个人积极参与的健康促进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引领,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以学校、科研机构、社区等为补充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梯队建设。加强以社会媒体平台、行业媒体平台、行业政务新媒体等为主体的健康知识传播矩阵。强化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规范与引导。做实做优健康科普品牌活动。积极倡导践行“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强化合理膳食、“三减三健”等重点干预。逐步缩小健康素养水平区域间差距。推动优质健康科普信息精准触达、直通社区。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健康教育处方”制度。

(四)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筑牢卫生健康安全屏障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提高卫生健康领域风险防范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制。加强急救能力建设和血液安全保障,完善急救网络布局,健全血液采供储用一体化协同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安全监管,聚焦食品添加剂领域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完善风险评估与标准管理体系。强化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健全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严格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夯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综合防范能力。


第三章 构建卫生健康新体系

(一)融入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共建国家携手打造“健康丝绸之路”示范项目。推进实施“防癌健康上合行”、“传统医学医疗技术合作交流培训”,稳步推进海外岐黄学院建设。构建“1+N”援外医疗新格局。参与中非医院联盟和中非联合医学中心建设。参与全球传染病防控与公共卫生治理,发挥国际应急医疗队作用。依托天津区位与国际友城资源,深化国际友城医疗卫生合作。深化与重点国家地区的机制化交流,推动各领域项目共建与联合研究,支持海外人才培养基地与联合科研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卫生健康领域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着力优化国际医疗服务体系,服务卫生健康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营造国际诊疗友好环境,打造国际诊疗服务平台,提升国际诊疗服务能力。

(二)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国家区域健康布局

促进区域医疗协同。依托北京医疗资源和创新策源优势,强化天津在区域医疗体系中的承接与转化功能。强化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首都医科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接力度。加快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天津基地建设,全面深化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合作共建。积极融入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围绕公共卫生安全和突发事件应对,健全京津冀联防联控、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机制。依托“环首都韧性医疗圈”建设,强化跨区域医疗资源统筹调配和应急支援能力。扩大京津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推进医疗服务标准衔接和信息互联互通。

深化健康帮扶天津模式。持续深化健康帮扶“4+2+1”模式,健全全链条、多维度帮扶体系。不断丰富“组团式”、“全覆盖”、“村村好”与“互联网+”帮扶机制内涵。构建以“定向培养+联合规培+教学跟岗+专班培训”为核心的“全周期”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开展“小而美”专项筛查与救治活动。积极与受援地区合作,加强对高原病等地方重点疾病的联合科研攻关与诊疗救治。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青海医院和天津市肿瘤医院秦皇岛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推动全方位服务衔接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按照“强基、稳二、控三”核心要求,严格落实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市级高水平医院为核心引领,重点提升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加强转诊会诊和住院服务。以区属医院为核心,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重大疾病规范化诊治,提升服务质量与区域内就诊率。稳定二级医院发展,强化常见病诊疗能力,拓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资源,动态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空白,重点提供一般疾病初诊、规范转诊和全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床位规模,优化床位配备和使用,严禁公立医院违规举债建设和盲目扩建。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积极推动区域内资源整合和集约化共享平台建设。中心城区聚焦提质增效,重点集聚高端医学人才、高精尖诊疗设备和前沿临床技术,突出疑难重症救治、医学科研创新和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加快团泊健康城建设,将团泊健康城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基地,建设全国医学高地。依托滨海新区国家级新区战略定位与对外开放优势,主动承接北京优质医疗资源,重点强化重症、急救、职业健康及公共卫生应急等关键领域资源配置。提升武清区医疗卫生资源能级,将武清区打造为京津冀未来医学创新承载地和高品质医疗服务新高地。优化环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完善人口快速集聚区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配置儿科、康复、精神等专科资源与基层医疗卫生力量。加快远郊五区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重点建强区级医院,补齐专科服务短板。

构建整合型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构建优质均衡、系统连续、就近便利、韧性高效的整合型服务体系。推进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提质扩面,中医医院积极融入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到2030年实现紧密型医联体全覆盖。推动市级专科医院以专科联盟形式嵌入区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发挥基本医保引导调控作用,以常见病、慢性病为重点引导群众基层首诊。以医防融合为核心,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衔接。构建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管理一体化服务链条。

(四)筑牢超大城市应急防线,提升卫生防控能力

健全协同高效的医疗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实行预案动态修订与管理。构建横向全市统一调度、属地统筹管理,纵向市—区—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动的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体系。持续提升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信息报告效率和规范化处置水平。将城市大型医院融入区域协同紧急医疗救治关键环节,深化部门、军地、跨省市联动与资源共享,常态化举办联合专项演练,推动京津冀卫生应急多模式协作,实现区域医疗应急高效能治理。

锻造专业过硬的医疗应急能力。建成市级高水平危化品、中毒和严重创伤专项救治中心。稳定国家级—市级—区级—院级梯次纵深发展的医疗应急队伍架构。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强化献血激励与服务保障。建成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提升指挥调度系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公众急救培训和自动体外除颤仪器(AED)配置。

打造高标准的现代化韧性医院。制定韧性医院资源配置和运行标准,提升医院面对危机的生存能力和服务连续性。严格落实高等级防灾要求,统筹推进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完善智慧应急指挥和数据安全灾备体系。优化可快速转换扩容的急诊病区、负压病房和重症监护室布局,健全区域和全市资源快速调度和支援方案,提升批量危急重伤员收治能力。


第四章 强化重点领域服务能力建设

(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补齐服务能力短板

健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15分钟健康服务圈”建设质效。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巩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到2030年全部公办村卫生室均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建设,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推行“公卫+诊疗”闭环式管理。推广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全流程服务,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持续推动城市大型医院帮扶区属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提升基层呼吸、儿科等专病诊疗能力。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30年全人群签约覆盖率达55%、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80%。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提升行动和签约服务协同行动。健全签约服务激励和保障机制。开展基层卫生适宜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和基层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能力骨干人才项目。培养基层医防管交叉复合型人才。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到2030年村医队伍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60%以上。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推进优质医疗“筑高工程”,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着力构建高水平医院集群。以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为主体,联动静海团泊片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医疗资源,构建“一体引领、三轮驱动、全域均衡”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全力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科学规划设置市级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综合医院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建立稳定的人员下沉帮扶长效机制。专科医院发挥优势技术引领筑高攀峰,主动从临床型向研究型医院转型、从疾病诊疗向健康管理转型、从聚焦本地向服务全国转型。建立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双向赋能机制,完善市级疑难复杂疾病多机构联合诊疗服务体系。

持续提升公立医院诊疗能力。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协同高效、专业齐全的临床专科矩阵。针对康复、精神、儿童等薄弱专科,补齐短板弱项,加大资源投入、优化服务供给。探索打破传统专科与诊疗科目壁垒,以疾病为链条建设特色专病中心。协同推进医疗技术创新转化与临床应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与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推广预就诊、预住院、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建立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转诊会诊中心建设。鼓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健康体重管理、心理、睡眠、戒烟等需求设立特色门诊,强化覆盖“疾病—营养—疼痛—心理—康复”等的综合服务模式。

实施康复护理扩容工程。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立康复医学科与其他专科紧密协作的临床康复一体化模式,每个区至少建设一个符合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范的康复医学科病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提供基本康复护理服务。增加覆盖“医院—社区—居家”的早期康复介入、恢复期康复治疗、慢性期康复护理等连续性服务供给。实施康复护理人才提升计划,加大康复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健全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加强复合型康复护理人才培养,着力补齐康复护理人才缺口与短板。

提升护理服务能力。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实现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全覆盖。持续开展居家护理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等,推动护理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推进智慧护理应用。深化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打造适应社会发展与群众健康需求的护理人才队伍,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

提供高质量临床药学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建立药物政策评估制度。提升短缺药品协同监测和应对处置质效,加强特殊人群和季节性药品供应保障。深化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药学队伍建设,强化处方审核点评,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完善药师药学服务激励机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依法申请进口临床急需、罕见病药品和医疗器械。

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强化市、区、院三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医疗质量点评制度,强化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以单病种质量管理和专科质量控制为切入点,以临床路径管理为抓手,构建安全规范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以公益性和建立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为导向,科学开展公立医院绩效监测。

(三)优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综合防控效能

持续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加强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疾控与监督深度融合。高标准建设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天津)。实施疾控领域“强基工程”,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处(科)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全面推进疾控联合体建设,加强资源共享与工作协同。深化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军民融合,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海关口岸协同联动,织密境外输入传染病防控网络。深化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探索推进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疾控专业人员常态化参与医联体工作机制。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牵头作用。巩固和规范“三公(工)”协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发挥数智化新技术对流调的支撑作用。强化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构建资源协同、多部门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深入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疾控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疾控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四)深化中西医融合创新,做强中医药特色优势

以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等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为抓手,开展中医医疗集团和名医堂建设,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开展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速中医药数智化赋能,加快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拓展中医药人工智能应用新场景。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建设。深化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完善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优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开展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深入实施津沽中医药人才系统培育工程。加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保护和应用研究。开展中医药理论创新、中医临床疗效机制等领域多学科交叉研究。持续开展中药制剂工程,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拓展“中医药+”场景经济,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矩阵,擦亮“津医卫药”品牌。推进“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促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加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第五章 健全重大疾病一体化防治体系

(一)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治,织密健康防护网络

优化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实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实施终结结核流行行动,推进“无结核社区”和“无结核校园”试点,探索开展“无结核区”试点。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行动,持续加强疫苗接种管理。加强其他甲、乙类传染病持续监测和控制,持续保持低流行水平。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精准推进重点疾病综合防控。实施呼吸道传染病、消化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性传播疾病、人畜共患病等传染病多病共防。推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升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和数字化服务水平。全面实施适龄儿童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工作,持续推进重点人群HPV疫苗、流感疫苗、带状疱疹疫苗等惠民减免接种措施。发挥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用,加强传染病医疗卫生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染病医院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综合防控能力。提高基层防病治病能力,加强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标准化建设,提升疾病快速筛查和应对能力。发挥中医药救治独特优势。加强中医药救治体系建设,提高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开展重大传染病中西医联合攻关。

(二)强化慢性病防治康管,提升健康保障水平

推动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控烟履约、健康环境建设和食品产业营养健康转型。聚焦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超重肥胖,构建防、筛、诊、治、康、管全链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慢性病智能管理平台。深入开展健康体重管理行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成人健康体检项目推荐指引,强化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提升。着力提升基层慢性病诊疗能力,促进高危筛查和早诊早治有效衔接。强化临床路径规范管理,发展中西医结合、多学科诊疗和远程智慧医疗。加强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照护服务,做好康复指导、疼痛管理、心理支持和长期护理等工作。强化高危人群及患者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推进居民多病同防共管。发展智能化健康监测及高危风险评估等健康支持工具,促进居民自我健康管理。鼓励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优化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健康服务类技能人才等多元社会主体作用,建立“医院—社区—家庭”联动机制,打通防治康管全链条的“最后一公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慢性病防治康管和社区健康服务等领域。

(三)优化精神卫生保障,守护心理健康防线

发挥市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区级专项工作机制作用。健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政法、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联动机制,规范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运行。持续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守门人”项目,扩大老年抑郁筛查覆盖面,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强化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引领辐射作用,每个区至少有一家公立精神专科医院或能够提供住院服务的综合医院精神专科病(院)区。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精神卫生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精神心理、睡眠门诊全覆盖,落实精神专科、妇幼保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精神科(心理)门诊应建尽建,鼓励举办心理治疗诊所及门诊部、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培养。强化非精神专科医生识别处置能力培训。加强12356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与管理,推动医院建设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实施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计划,将心理健康评估融入诊疗全流程。建强市、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四)优化提升职业健康保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完善以市职防院和市、区两级疾控中心为主体的职业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常见病、慢性病与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同防共治机制,依托区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尘肺病康复站等,构建“15分钟职业健康服务圈”。支持市职业病防治院提档升级。开展职业健康风险分析和预警,深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推进不良工效学因素、工作压力等新型危害风险防控,围绕职业人群肌肉骨骼疾病和心理疾患等防治,加强重点人群干预。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知识“五进”、健康企业建设、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等活动。开展职业健康、心理健康及慢性病管理等科普宣传和健康服务。加强重点职业人群健康教育。


第六章 完善重点人群全周期健康保障

(一)完善生育托育服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健全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推动生育支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发挥育儿补贴和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用,推动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逐步实现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零自付”,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巩固产后康复、儿童医疗等保障水平。探索对婴幼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资助。

推进“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加强公办托位供给,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参与提供普惠、多元、优质的托育服务,落实社区托育服务与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推动用人单位办托。支持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发展医育结合,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完善家庭发展政策和生育友好环境。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营造积极正向的生育友好氛围。规范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和维护。协同推动职场生育友好建设,畅通生育相关合法权益维权渠道。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落实人口监测和预测预警制度。

(二)提质妇幼健康服务,守护妇女儿童健康

夯实以市级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综合医院妇儿专科为主体,专科医院妇儿相关专科为特色,区级为补充,基层为网底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筑牢全市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网络。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强化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开展生育力保护行动,实施孕育能力提升计划,强化育龄人群生育力评估和分类指导干预,促进适龄孕育,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深入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加强孕期健康管理。落实孕产期保健、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围绕妇女青春期、育龄期、更年期健康需求,加强月经、乳腺、盆底等保健专科服务。推动乳腺癌、宫颈癌综合防治。持续巩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成效。强化儿童生长全过程健康管理。深入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实施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持续加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

(三)强化老年健康服务,促进健康老龄化

推动构建以综合性医院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疾控机构为支撑,康复、护理机构为补充,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增加接续性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康复、护理机构。拓展老年健康教育内容,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加强老年人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和分类管理。开展老年人口腔、心理、营养、痴呆、听力等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持续推动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30年,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超过90%。重点加强神经内科(老年期痴呆防治)、康复医学科、安宁疗护科、临床营养科等老年健康需求迫切的特色专科。大力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上门护理等老年护理服务模式。支持康复服务向养老机构、居家延伸。稳步提升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推进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对养老机构的专业赋能,畅通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就医、转诊绿色通道。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家庭病床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健全残疾人健康服务,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完善以综合医院为核心、康复专科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家庭医生为网底的残疾人医疗服务网络。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内容。推动提升精神、智力、肢体等重点领域康复服务能力。建立残疾人健康信息共享与需求动态评估机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卫生机构。扩大筛查病种范围,降低先天残疾发生率。深入实施“百万减残工程”,提高脑卒中、心肌梗死等急性事件的救治效率与康复质量。健全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跌倒骨折等意外伤害的应急救治体系和康复衔接机制。实施防盲防聋专项防治行动,推进眼健康事业和耳与听力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化中医药在残疾康复中的特色作用。完善残疾人分级分类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心理支持与长期照护服务。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


第七章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推进“三医”协同治理,提升改革综合效能

巩固完善“三医”协同治理机制。持续完善医改组织领导机制,推动各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医改,争取由一位党委常委联系医改,坚持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具体分管“三医”改革工作。将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区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健全完善“三医”跨部门常态化议事会商工作机制,健全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协调机制。以区为单位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强化医改监测评价结果运用。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突出公益性服务导向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推进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加强医药总费用宏观管理,有效控制医药总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控制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两个允许”和“三个结构调整”要求,动态缩小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间、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业务科室间薪酬差距,逐步提升固定薪酬占比。引导公立医院优化内部薪酬分配结构,以公益性为导向进一步规范绩效考核与分配办法。支持公立医院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机构运行、从业人员行为等跨部门综合监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创新监管手段,大力发展智慧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医药领域腐败行为。

(三)完善公立医院运营机制,强化机构运行保障

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管理、内部控制及信息公开制度。严禁公立医院违规举债用于基本建设、超标准装修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系统拓宽多元筹资渠道。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按照“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精神,优化资金资源供给。强化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及健康优先战略相匹配的投入机制,重点保障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运行保障。强化人才经费支持,吸引优质人才下沉。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

(四)拓展多元健康服务,满足个性化健康需求

引导规范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完善配套保障,服务更多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落户天津,支持引入境外优质医疗人才,提升高端诊疗的国际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深耕专科医疗细分领域。推动外商独资医院、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错位协同发展,满足居民多层次个性化健康需求。支持社会办医向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健全民营医院党组织建设,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民营医院章程。指导民营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深化医育、医养、医体、医旅跨领域协同,发展安宁疗护、免陪照护等融合型服务新模式。积极发展健康悦己消费,规范发展医疗美容、体重管理、口腔诊疗、健康体检等健康服务,拓展产后康复、定制药膳、心理疗愈等新业态。促进“健康+文旅+康养”发展,推动卫生健康行业“体验经济”发展。加强与商业健康保险的衔接,健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机制。


第八章 强化基础要素支撑

(一)深化人才学科联动,构建协同发展新机制

深化医教协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立临床、公共卫生、科研、教学协同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助力高水平医学院校新医科建设,补齐紧缺型、复合型医学人才缺口。进一步深化市卫生健康委、高校共建大学附属医院工作机制。联合中央驻津科研院所、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培养医药卫生领域科技创新人才。

推动领军人才与高峰学科同步跃升。深入实施人才强卫“登峰工程”,强化医学顶尖人才助力培育和战略储备。围绕中医药学、血液病学、神经外科学、肿瘤学、眼科学、骨外科学等优势学科,精准引进和培育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杰出医学人才,推动建成市级医学高峰学科群。强化“医学+X”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多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建设。大力培养和储备医防管交叉复合型战略人才。推动高峰学科与高素质人才在数字医学、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细胞与基因治疗等前沿领域深度融合。

推动急需人才与紧缺专科同步补强。支持国家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护士队伍规模,强化基层和临床一线护理人员保障,实现多元化护理服务供给。紧盯康复医疗科技前沿,壮大康复人才队伍。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发挥作用。精准链接北京优质医疗科研和教育资源,促进优质医疗和人才资源双向共享,推动环首都韧性医疗专科和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人才下沉与医疗资源纵向贯通。深化城市医疗集团和区域医共体一体化管理,推动区级医院强化临床专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与医疗资源向纵深发展。健全专家“下沉基层”常态化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向基层和医疗资源薄弱地区流动。以高水平人才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能力提升。

(二)优化科技创新转化,培育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

加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建设。开展以重大科学问题和需求导向的基础与应用研究。持续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等协同创新,重点在脑机接口、细胞与基因治疗、中医药等领域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积极融入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建成医学研究高地。

提升临床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以成果转化为牵引,带动技术评估交易、知识产权运营、临床研究服务等科技服务业态扩容提质。组建临床试验机构联盟,助力创新产品加速面世。提升应用场景供给能力,适应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等需求,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孵化。

构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天津基地创新引擎作用。建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支持海河实验室及全国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科研能力提升工程,建成30个左右“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研究型病房,推动研究型医院建设,全面激发医药、中医和预防等专业科研机构活力。

健全科研诚信与保障体系。加强科研运行与诚信建设,健全全流程科研诚信管理与监督约束机制。实施多部门协作,采取多种措施对科研失信行为主体联合惩戒。实现全市医学科研资源共享,出台天津市医学科研资源共享政策,建立医学科研资源信息共享管理平台。

(三)加速健康数智转型,构建智慧医疗新生态

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平台建设。聚焦“便民、助医、辅政、促研”,统筹做好市、区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完善全民数智化云网支撑能力,强化数智健康标准体系建设,做好智慧健康数据集采集。持续开展智慧医院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院内信息整合和集成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市统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云平台,推动医疗、公卫信息互通共享。

建立健全健康医疗数据应用体系。建立健康医疗数据授权运营管理体系、数据资产和价值评估体系,建设卫生健康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有序推动健康医疗数据在疾病预防、健康管理、辅助决策、药物研发、医疗保险、精准医疗、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健康医疗数据分类分级,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深化“人工智能+”重点应用。规划建设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算力集群,形成标准统一、集约共享的算力平台。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公共卫生、临床科研、新药研发等领域,研发具有卫生健康行业特色的垂类大模型和医疗智能体。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临床辅助诊疗、智能化患者服务、智能医院管理、传染病监测预警、新药研发、中医药发展、科研教学等场景广泛应用。基层诊疗智能辅助应用达到全覆盖。

(四)强化作风法治保障,优化健康发展环境

深化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强化卫生健康行业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医疗人员践行抗击“非典”精神、伟大抗疫精神、厚植崇高职业精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建工作,筑牢常态化行风建设保障。巩固深化“清风”专项行动成果,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医学人文关怀作为改善医疗服务、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融入诊疗服务全流程,提升医患沟通效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健全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强卫生健康标准宣贯实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健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压实机构、部门、行业等多方责任,持续加强多元共治格局建设。加强与市场、药监、医保、公安等部门执法联动,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聚焦监督执法精准高效,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开展多专业一体化执法。提升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执法效能。


第九章 保障措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天津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良好格局,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强化规划刚性引领作用,建立健全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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