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
为帮助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天津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行动计划》的背景是什么?
答: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2019年12月,在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好气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求广大气象工作者发扬优良传统,加快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国务院于2022年5月19日正式出台《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对新时代气象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1日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022年9月9日召开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推动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纲要》《意见》要求以及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和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推动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制定《行动计划》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一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国家层面的《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三是市级层面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22〕19号)。
二、目的意义
(一)《行动计划》要达到什么目标?
答:计划到2030年,建成行业统筹协同、综合立体的气象观测系统,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7%;建立数智气象预报预警业务体系,精细化网格24小时晴雨(雪)预报准确率达到95%;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服务公众覆盖率保持99%;气象科技创新资源配置集约高效,高水平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大幅提升,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气象高质量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
(二)《行动计划》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行动计划》是指导未来五年天津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印发与实施有五个方面重要意义:一是筑牢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提升超大城市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二是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准对接重点领域气象需求;三是优化民生气象服务,拓展新型服务场景,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四是强化生态文明气象支撑,助力美丽天津建设;五是深化京津冀气象协同发展,提升区域气象联防联控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点
(一)《行动计划》包含哪些主要内容?工作要点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中国气象局要求,共部署七个方面24项具体任务。工作要点分别为:一是大力培育气象科创优势。二是构建现代化数智气象体系。三是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四是推进气象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是优化民生气象服务供给。六是强化生态文明气象支撑。七是完善气象事业发展统筹推进机制。
四、重要举措
(一)《行动计划》在科技创新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主要有两方面举措。一是集聚气象科技创新资源。建强中国气象局黄渤海海洋气象科学试验基地、天津市海洋气象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设立中国气象局大气环境与康养重点开放实验室,加快推进健康气象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高标准建设天津滨海国家气象科创园,引进高校科研团队、气象领域优质企业等创新实体,推进气象智能装备研发及成果产业化项目集聚;搭建国家级气象雷达装备实操实训平台,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试验基地工程及配套园区建设,推动实施低空多要素气象模拟环境实验室项目。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发展“百米级、分钟级”精细化数值预报,推进卫星遥感监测应用和温室气体监测方法研究,开展多圈层、多学科及超大城市立体观测试验和低空风场观测试验,协同开展京津冀强降水适应性观测试验,深入推进气象智能预警方案“妈祖(MAZU)”新产品研发和国际推广。
(二)《行动计划》在构建现代化数智气象体系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主要有四方面举措。一是构建智能精密的观测体系,统筹行业气象观测站网,健全气象观测设施共建共享共用机制,完善大城市、海洋智能气象观测体系。二是构建无缝精准的预报体系,构建新一代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升级0至60天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打造数智预报助手及预报预警全流程智能体,建立海河流域多尺度精细化网格预测业务体系。三是构建智慧精细的气象服务体系,将数字化气象预报预警产品嵌入应急管理“一张图”,推进“云+端”集约化气象服务信息技术架构建设,打造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体系,推动气象服务融入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平台。四是构建安全可控的数据及信息网络体系,参与构建数智一体地球系统大数据平台,升级气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支持气象数据产品开放共享、授权运营,推进气象数据在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加快建设高速气象通信网络。
(三)《行动计划》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主要有五方面举措。一是提升气象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效能,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和联防联控,发展高分辨率交通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业务,推进“通武廊”气象协同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建设京津冀一体化观象台。二是提升海洋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海洋气象灾害智能识别和滚动预报预警,构建全链路海洋气象服务体系。三是护航粮食安全与农产品生产保供,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耕种管收储”全过程开展精细化预报预警和产量预报业务,做好农业、水产养殖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完善财产保险气象灾害风险减量服务,鼓励研发推广气候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和转型金融产品。四是服务保障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强化暴雨等灾害防御应对和应急处置,做好供热运行调度与安全保障,推进城市暴雨积涝精细化定量监测设备建设,完善重要输电线路和电力设施安全气象保障服务,依法开展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五是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搭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综合业务服务平台,提升旅游康养气象服务水平,丰富特色场景气象服务供给。
五、保障措施
(一)《行动计划》的组织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主要有四方面举措。一是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气象人才源头培养和高校气象学科专业建设,将气象人才培训统筹纳入全市人才培训体系,从重点领域引进、培养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实施气象科技骨干人才海外培养项目。二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推动《天津市气象条例》修订和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严格落实气象预报预警统一发布制度,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组建天津市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三是拓展资金支持渠道。健全与气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气象领域中央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依法依规通过合作模式参与气象应用技术研发和服务供给。四是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深化部市合作共建,建立多部门协同的气象行业统筹发展机制,强化项目建设政策保障和配套支持,共同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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