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二版)》的通知

津人社规字〔2025〕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保障人社部门依法准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国家和本市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人社局制定了《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二版)》(以下简称《基准表(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基准表(第二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一版)》同时废止。

附件: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二版)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