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16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津政办发〔2017〕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切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2009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和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市人民政府对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天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51个单位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津南区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被评定为良好等次。
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


您的位置: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