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津政发〔2012〕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3日
主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发布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52 津ICP备05010518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系统检测到您正在使用ie8以下内核的浏览器,不能实现完美体验,请更换或升级浏览器访问!


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