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我市2006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0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6年,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名牌产品战略,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积极推进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工作。经国家质检总局组织评价,我市的“津一”牌数控齿轮机床、“中华”牌竞技体操器械、“邦德·富士达”牌两轮自行车及通过复评的“郁美净”牌儿童霜、“红三角”牌纯碱、“天立”牌独流老醋等共6种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这些企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2006年新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天津第一机床总厂、天津市春合体育用品厂、天津富士达自行车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并给予奖励,对通过复评的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碱厂、天津市天立独流老醋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把名牌产品做大做强。全市各企业要向受到表彰的企业学习,学习他们勇于创新、努力拼博的精神,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争创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能力强的名牌产品,为加快实施我市“三步走”发展战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构建和谐天津,做出新的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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