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民园体育场外檐及周边环境整修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052号

和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民园体育场外檐及周边环境整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9月15日

关于民园体育场外檐及周边环境整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现就民园体育场外檐及周边环境综合整修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整修内容

民园体育场外檐沿重庆道、大理道、衡阳路三侧约390米,涉及14家商户、单位腾迁;拆除临时建筑、围墙护栏;人行道路面的修复铺装和侧石的更换;周边地区的绿化、民园体育场外广场雕塑基座的提升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整修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国土房管局、市风貌办负责民园体育场外檐及周边环境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泰达足球俱乐部负责民园体育场现有商户、单位的腾迁工作;委托有关部门对民园体育场主体结构进行安全鉴定,结构损坏严重的部位要结合整修设计方案进行维修改造。

(三)和平区政府负责对民园体育场周边临时建筑、围墙护栏的拆除。和平区政府、市公安局负责整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市工商局负责协助做好租赁户的迁出和对无照经营网点的清理。

(五)市建委负责民园体育场外广场雕塑基座的提升工作;市园林局负责周边环境绿化和树木移栽工作;市市政局负责人行道路面的修复铺装和侧石的更换。

(六)市市容委负责民园体育场外檐三侧的夜景灯光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

三、资金筹措

民园体育场外檐整修工程所需费用,由市国土房管局、市风貌办按照《关于五大道风貌保护区综合整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津政函〔2003〕130号)精神,负责协调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民园体育场外檐沿大理道、衡阳路两侧商户、单位腾迁工作,要求在2006年9月底前完成;

(二)民园体育场外檐沿重庆道一侧商户、单位腾迁工作,要求在2006年11月1日前完成;

(三)施工图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在9月20日前完成;

(四)民园体育场外檐及周边环境整修工作要求在2006年底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指派一名主管负责人,到施工现场组织施工,及时协调有关问题,要严格按照整修方案施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是保证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关键。泰达足球俱乐部要做好与租赁户的协商,为整治工作创造条件。和平区政府、市工商局等部门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腾迁工作。

(三)建立例会制度。市风貌办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及时协调解决整修实施工作中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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