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献血办拟定的天津市2004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4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04年2月6日

天津市2004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全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天津市献血条例》,现对2004年我市公民无偿献血计划安排如下:

和平区        2499人次

河西区        5552人次

河东区        3422人次

河北区        3143人次

南开区        6432人次

红桥区        4195人次

东丽区        1844人次

津南区        2074人次

西青区        1851人次

北辰区        1848人次

塘沽区        3333人次

汉沽区        864人次

大港区        1455人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267人次

天津港保税区     51人次

武清区        4700人次

宝坻区        2970人次

静海县        2300人次

宁河县        2200人次

蓟县         4500人次

驻津部队(含武警部队) 4500人次

驻津部队和武警部队无偿献血计划具体任务指标,由驻津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下达。各高等院校无偿献血计划指标,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根据本辖区内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学生总数按一定比例分别下达。

天津市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

2004年1月19日

2004年 第04期 总第954期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发文日期:02/06/2004

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