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天津市示范行业协会和先进行业协会的决定

津政发〔2004〕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多年来,我市行业协会认真履行职责,在协助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津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等10个示范行业协会和天津市电力行业协会等9个先进行业协会予以表彰。

希望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全市各行业协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拼搏创新,再创佳绩,为实现我市“三步走”战略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天津市示范行业协会名单

2.天津市先进行业协会名单

2004年11月29日

附件1

天津市示范行业协会名单

(10个)

天津市自行车行业协会

天津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

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天津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天津市建材业协会

天津报关协会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天津市房地产业协会

天津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

附件2

天津市先进行业协会名单

(9个)

天津市电力行业协会

天津市信息协会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

天津市律师协会

天津市现代办公设备协会

天津市创业投资协会

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

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

天津市交通运输协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