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津政发〔2020〕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全市各族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在市委领导下,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一大批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新时代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等110个集体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王彦山等78人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各族人民要以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津政发〔2020〕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全市各族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在市委领导下,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一大批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新时代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等110个集体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王彦山等78人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各族人民要以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