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年--月--日 星期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市政府公报>期刊>2015>5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推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推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推动的重点工作已经确定。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逐项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按照指标要量化、时限要明确、内容可考核、效果能评价的原则,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列出任务细目和工作措施,逐季确定节点计划和完成标准。


  二、做好推动协调。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推动落实作为最重要的工作责任,亲自上手,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遇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破解方法。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项目,牵头单位要主动履责,与协办单位建立联系会商机制。对投资规模大、建设时间紧、审批内容多的项目,承办单位要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也要提前介入,主动帮助承办单位推动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结合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大对106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要将这些重点工作全部纳入市级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列为业务工作实绩考核指标的主要内容。要采取每月重点抽查、每季全面检查、随时跟踪督查、年底收官考核的方式,强化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做到想得深、盯得牢、抓得实,用心研究,细心思考,精心把握,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7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推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推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推动的重点工作已经确定。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逐项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按照指标要量化、时限要明确、内容可考核、效果能评价的原则,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列出任务细目和工作措施,逐季确定节点计划和完成标准。


  二、做好推动协调。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推动落实作为最重要的工作责任,亲自上手,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遇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破解方法。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项目,牵头单位要主动履责,与协办单位建立联系会商机制。对投资规模大、建设时间紧、审批内容多的项目,承办单位要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也要提前介入,主动帮助承办单位推动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结合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大对106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要将这些重点工作全部纳入市级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列为业务工作实绩考核指标的主要内容。要采取每月重点抽查、每季全面检查、随时跟踪督查、年底收官考核的方式,强化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做到想得深、盯得牢、抓得实,用心研究,细心思考,精心把握,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7日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主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发布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52 津ICP备05010518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主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发布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52 津ICP备05010518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IE版本小于10,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