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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就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政策

  











我市就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政策


  一、问:市政府颁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背景。


  答: 4月27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应当说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文件,也可以说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从国家层面上说,自2002年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这个文件为标志,确立了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如果把这个文件比作积极就业政策的1.0的话,2005年到2008年间,相关的几个文件对积极就业政策的拓展、充实和完善,就形成了积极就业政策的2.0版。到2009年,在应对金融危机时形成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可以说是3.0版。现在这个文件,也就是说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的4.0版。这个政策的最大亮点就是把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更好地结合在一起,这就把十八大提出来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进一步细化,在政策上加以具体化。也正是新一届政府提出来的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在政策上具体化。


  二、问:《意见》都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意见》可以从四方面把握:


  第一,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文件提出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的下限,同时要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具体指标。文件同时提出很多具体政策,比如建立宏观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重大投资、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价机制。同时要求积极预防和调控失业风险,提出要将现行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从面向三类企业扩大到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第二,围绕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概括起来讲有这样几方面:一是降低创业的门槛,比如推进一照一码、工位注册等具体要求。二是打造众创空间,进一步支持各类创业基地的发展,为劳动者创业提供平台。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特别提出来要将目前的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万。四是加大减税降费的力度。五是鼓励包括科研人员、大学生、农村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创业创新。这次文件非常突出的内容就是鼓励创业。


  第三,针对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提出了新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方面,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就业见习补贴政策,鼓励就业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的奖励。调整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政策:一是将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残疾人、复转军人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1年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二是对低保家庭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取消年龄限制,3年内给予75%的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对各类企业招用残疾人、长期失业者、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1年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对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对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第四,在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方面也都提出了许多新的措施和明确的要求。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促进和稳定就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并把培训福利计划,列入今年20项民心工程,成为我市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计划从2015年到2017年,利用3年时间,通过有组织的培训和自学,使120万人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问:培训福利计划是全国职业培训制度方面的一个创举,这项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培训是积极就业政策的核心,劳动者有了技能就提升了就业的竞争力,提高就业质量,就能够增加收入,从这个层面讲,抓培训就是促就业。为此市政府制定实施了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这个计划涵盖了培训的主体、实施机构、对象和补贴制度等内容,其中补贴政策主要有六项制度:


  一是培训费补贴:全市各类人员参加目录范围内(我们通称职业培训目录,2015年目录共涵盖393个职业)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成本100%培训费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不同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100%、90%和80%的培训费补贴。培训费补贴拨付给培训机构。


  二是鉴定费补贴:全市各类人员参加技能鉴定,按照实际鉴定人数,给予100%的鉴定费补贴。


  三是职工培训津贴:企业组织职工带薪参加脱产、半脱产培训,按照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给予培训津贴,企业和职工各享受50%。


  四是生活费补贴:普通高校学生、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每课时6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发放给个人。


  五是实习补贴:职业院校与企业实行“双轨制”定向培养模式,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的,按每生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习补贴,最长期限12个月。


  六是师资培训补贴:专业教师参加培训给予相应补贴。


  四、问:在扶持大学生创业方面,有哪些具体的相关内容?


  答:今年以来,全市就业系统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政策,坚持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服务“三位一体”,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创业扶持范围,延长扶持期限,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取得明显成效。1-9月,全市已组织3.5万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对1.6万名大学生进行了创业能力测评。今年以来,全市已发放创业贷款4.15亿元,同比增长116.3%。


  五、问: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市出台哪些相关政策措施?


  答:在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指示要求,我们进一步扩大扶持范围,延长扶持期限,加大扶持力度,连续出台了实打实、含金量高的十项政策措施。


  一是延展大学生创业扶持期限。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限延展为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


  二是放宽市场准入。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允许高校毕业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三是创新培训内容。以“职业培训包”模式开发新的创业培训内容,满足大学生创业培训需求。对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对参加培训后半年内成功创业的,按照成功创业人数再给予创业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补贴。


  四是提供资金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再扶持。


  五是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或岗位、社保补贴。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可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为每招用1人补贴3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或为招用人员申请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给予房租补助。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七是给予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对孵化基地建筑面积200平米以上、吸纳大学生创业企业10户以上的,给予30万元的资金扶持。在此基础上,每新增1户大学生创业企业,再补贴2万元;对新增企业招用2人以上的,每新增1人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再给予补贴。每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在自然年度内最高可达到500万元。


  八是实施创业导师授业计划。鼓励创业导师与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大学生通过双向选择,按照最高1∶3的比例,签订不低于6个月的创业导师授业协议。协议履行完毕后,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导师授业补贴;对半年内成功创业的,每成功创业一人再给予创业导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是落实税收减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是扩大大学生创业扶持范围。对外地高校毕业生来津创业的,按照我市“人才绿卡”政策规定,享受同等创业扶持政策。


  新政策的实施,目的是为了促进更多大学生走创业之路,从而带动更多大学生实现就业。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就业方面。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各类企业吸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方面。按照培训福利计划的政策给予相关扶持。鼓励参加就业见习,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的奖励。


  在强化就业服务方面。对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范围,提供就业服务。对本市院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六、问:如何能尽快享受到这些利好政策?


  答:要让政策真正落地并发挥最大效果,需要政府各部门加强合作,着重提升就业服务的效率。同时还要加大对帮扶和利好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大学生真正了解、享受政策。当前大学生创业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人社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创新工作理念,打破以往的思维定势和一般性要求,研究新思路、新举措和新办法,以新的理念和前瞻性的思维来指导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确保我们各项利好政策能够及时落实到位。


  重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解决创新创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进一步放权。将大学生就业创业六项政策的办理权限和补贴发放一并下放到区县,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区县财政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二是进一步简化流程。单一事项审核要件一律不得超过4个;按季拨付的资金调整为按月;不涉及拨款的一律10日内办结。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按照区县具体情况和工作量“预拨资金”,将审核认定与资金拨付交由区县统一进行,市局对运行结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权限下得去,资金用得好,工作管得了。


  七、问:下一步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有什么打算?


  答: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激发创业激情,提升创业能力,加大政策扶持,使更多大学生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重点在“六个抓”上下功夫,见成效。一是抓创业政策落实。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落实,让创业者能够及时、方便地享受政策。二是抓创业扶持力度。大学生是创业人群中最富活力的群体,他们的创业多是“机会型”创业,成长能力更强,发展空间也更大,最有可能成为高成长型企业。三是抓创业载体建设。把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摆在优先位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创办更多的创业孵化园。四是抓创业培训效果。进一步完善以结果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的创业培训制度,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创业培训包,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五是抓创业工作提质增效。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创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六是抓创业服务能力提升。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并推动服务网点向城乡基层和高校延伸。不断拓展创业服务内容,逐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促进体系,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加大创业宣传力度,积极培育和宣传大学生创业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着力营造“劳动最伟大、创业最光荣”的深厚氛围,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创业文化。努力为推动我市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建设美丽天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力社保局供稿)




附件:

我市就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5-10-30

  











我市就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政策


  一、问:市政府颁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背景。


  答: 4月27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应当说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文件,也可以说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从国家层面上说,自2002年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这个文件为标志,确立了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如果把这个文件比作积极就业政策的1.0的话,2005年到2008年间,相关的几个文件对积极就业政策的拓展、充实和完善,就形成了积极就业政策的2.0版。到2009年,在应对金融危机时形成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可以说是3.0版。现在这个文件,也就是说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的4.0版。这个政策的最大亮点就是把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更好地结合在一起,这就把十八大提出来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进一步细化,在政策上加以具体化。也正是新一届政府提出来的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在政策上具体化。


  二、问:《意见》都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意见》可以从四方面把握:


  第一,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文件提出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的下限,同时要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具体指标。文件同时提出很多具体政策,比如建立宏观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重大投资、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价机制。同时要求积极预防和调控失业风险,提出要将现行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从面向三类企业扩大到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第二,围绕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概括起来讲有这样几方面:一是降低创业的门槛,比如推进一照一码、工位注册等具体要求。二是打造众创空间,进一步支持各类创业基地的发展,为劳动者创业提供平台。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特别提出来要将目前的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万。四是加大减税降费的力度。五是鼓励包括科研人员、大学生、农村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创业创新。这次文件非常突出的内容就是鼓励创业。


  第三,针对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提出了新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方面,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就业见习补贴政策,鼓励就业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的奖励。调整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政策:一是将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残疾人、复转军人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1年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二是对低保家庭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取消年龄限制,3年内给予75%的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对各类企业招用残疾人、长期失业者、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1年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对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对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第四,在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方面也都提出了许多新的措施和明确的要求。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促进和稳定就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并把培训福利计划,列入今年20项民心工程,成为我市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计划从2015年到2017年,利用3年时间,通过有组织的培训和自学,使120万人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问:培训福利计划是全国职业培训制度方面的一个创举,这项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培训是积极就业政策的核心,劳动者有了技能就提升了就业的竞争力,提高就业质量,就能够增加收入,从这个层面讲,抓培训就是促就业。为此市政府制定实施了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这个计划涵盖了培训的主体、实施机构、对象和补贴制度等内容,其中补贴政策主要有六项制度:


  一是培训费补贴:全市各类人员参加目录范围内(我们通称职业培训目录,2015年目录共涵盖393个职业)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成本100%培训费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不同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100%、90%和80%的培训费补贴。培训费补贴拨付给培训机构。


  二是鉴定费补贴:全市各类人员参加技能鉴定,按照实际鉴定人数,给予100%的鉴定费补贴。


  三是职工培训津贴:企业组织职工带薪参加脱产、半脱产培训,按照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给予培训津贴,企业和职工各享受50%。


  四是生活费补贴:普通高校学生、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每课时6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发放给个人。


  五是实习补贴:职业院校与企业实行“双轨制”定向培养模式,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的,按每生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习补贴,最长期限12个月。


  六是师资培训补贴:专业教师参加培训给予相应补贴。


  四、问:在扶持大学生创业方面,有哪些具体的相关内容?


  答:今年以来,全市就业系统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政策,坚持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服务“三位一体”,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创业扶持范围,延长扶持期限,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取得明显成效。1-9月,全市已组织3.5万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对1.6万名大学生进行了创业能力测评。今年以来,全市已发放创业贷款4.15亿元,同比增长116.3%。


  五、问: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市出台哪些相关政策措施?


  答:在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指示要求,我们进一步扩大扶持范围,延长扶持期限,加大扶持力度,连续出台了实打实、含金量高的十项政策措施。


  一是延展大学生创业扶持期限。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限延展为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


  二是放宽市场准入。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允许高校毕业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三是创新培训内容。以“职业培训包”模式开发新的创业培训内容,满足大学生创业培训需求。对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对参加培训后半年内成功创业的,按照成功创业人数再给予创业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补贴。


  四是提供资金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再扶持。


  五是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或岗位、社保补贴。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可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为每招用1人补贴3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或为招用人员申请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给予房租补助。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七是给予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对孵化基地建筑面积200平米以上、吸纳大学生创业企业10户以上的,给予30万元的资金扶持。在此基础上,每新增1户大学生创业企业,再补贴2万元;对新增企业招用2人以上的,每新增1人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再给予补贴。每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在自然年度内最高可达到500万元。


  八是实施创业导师授业计划。鼓励创业导师与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大学生通过双向选择,按照最高1∶3的比例,签订不低于6个月的创业导师授业协议。协议履行完毕后,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导师授业补贴;对半年内成功创业的,每成功创业一人再给予创业导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是落实税收减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是扩大大学生创业扶持范围。对外地高校毕业生来津创业的,按照我市“人才绿卡”政策规定,享受同等创业扶持政策。


  新政策的实施,目的是为了促进更多大学生走创业之路,从而带动更多大学生实现就业。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就业方面。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各类企业吸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方面。按照培训福利计划的政策给予相关扶持。鼓励参加就业见习,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的奖励。


  在强化就业服务方面。对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范围,提供就业服务。对本市院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六、问:如何能尽快享受到这些利好政策?


  答:要让政策真正落地并发挥最大效果,需要政府各部门加强合作,着重提升就业服务的效率。同时还要加大对帮扶和利好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大学生真正了解、享受政策。当前大学生创业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人社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创新工作理念,打破以往的思维定势和一般性要求,研究新思路、新举措和新办法,以新的理念和前瞻性的思维来指导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确保我们各项利好政策能够及时落实到位。


  重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解决创新创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进一步放权。将大学生就业创业六项政策的办理权限和补贴发放一并下放到区县,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区县财政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二是进一步简化流程。单一事项审核要件一律不得超过4个;按季拨付的资金调整为按月;不涉及拨款的一律10日内办结。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按照区县具体情况和工作量“预拨资金”,将审核认定与资金拨付交由区县统一进行,市局对运行结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权限下得去,资金用得好,工作管得了。


  七、问:下一步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有什么打算?


  答: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激发创业激情,提升创业能力,加大政策扶持,使更多大学生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重点在“六个抓”上下功夫,见成效。一是抓创业政策落实。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落实,让创业者能够及时、方便地享受政策。二是抓创业扶持力度。大学生是创业人群中最富活力的群体,他们的创业多是“机会型”创业,成长能力更强,发展空间也更大,最有可能成为高成长型企业。三是抓创业载体建设。把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摆在优先位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创办更多的创业孵化园。四是抓创业培训效果。进一步完善以结果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的创业培训制度,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创业培训包,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五是抓创业工作提质增效。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创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六是抓创业服务能力提升。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并推动服务网点向城乡基层和高校延伸。不断拓展创业服务内容,逐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促进体系,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加大创业宣传力度,积极培育和宣传大学生创业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着力营造“劳动最伟大、创业最光荣”的深厚氛围,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创业文化。努力为推动我市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建设美丽天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力社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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