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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促进我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有效服务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


  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电子政务正在由业务办公支持工具,逐步成为促进重大改革措施贯彻实施、支撑重大问题决策研判、推动重点工作监督落实、提高服务人民群众水平的有效抓手,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必不可少的创新手段。电子政务已经深入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我市各级政府平稳运转和高效履职不可或缺的手段。


  但是,我市电子政务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各类政务网络不能有效联通,信息孤岛大量存在,网络信息安全形势严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滞后,造成了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严重制约了电子政务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应用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足,特别是对政府管理创新的支撑作用较弱,对科学决策的支持水平有限,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较低,与领导同志的期望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三是保障措施不够健全。绩效评估开展不到位,国产软硬件和新技术的应用不足、创新发展不够,人才队伍现状不能适应电子政务发展需要,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二、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利用3至5年时间,全面构建市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建成统一规范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全面支撑各政务部门业务应用;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提供集约化服务,促进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围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推动各职能部门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应用,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建成全市统一的灾备中心和安全可靠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立电子政务建设发展保障体系,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经过努力,电子政务在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坚持统筹整合,加强顶层设计,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主要手段,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不断创新理念,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坚持安全可控,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横向协调、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推动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体系、统一运维管理的一体化建设和业务应用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完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基于市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建好市电子政务内网,完善拓展市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优化已有业务专网,构建完整统一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加快推进业务专网应用向市电子政务网络迁移,确需保留的部门业务专网根据需要实现与市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


  1.完善我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市、区两级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电子政务内网中政府系统业务网建设;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资源,按照涉密信息系统要求,建成我市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业务网,覆盖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同步建成政府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并有效发挥作用;建设电子政务内网电子认证系统(CA)政府注册服务点(RA);开展业务支撑等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关键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向市电子政务内网迁移;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实现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全面接入。


  2.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理顺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资源,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形成政务外网万兆骨干光网,搭建安全接入平台,提供有线、无线多种接入方式;加快推动各部门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推进区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覆盖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建设,促进电子政务外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


  3.积极推动各部门业务专网应用迁移和网络对接。对我市现有业务专网应用进行合理分类,分别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理清业务专网边界,逐步实现和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对接和业务融合,确保数据交换和共享安全可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业务专网的迁移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业务需求分别划定部署在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上的业务范围,并有计划地向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迁移。


  (二)推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的统建共享。依据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平台标准、统一应用共享、统一运维监管的原则,充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促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1.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不断完善市电子政务云平台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搭建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为全市各政务部门提供云主机、云存储、共性支撑软件、云应用开发平台、信息资源、信息安全、应用部署迁移、运维保障等云服务;积极促进基础资源的共享和应用开发,推动各政务部门应用向云平台的迁移和部署。


  2.完成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府网站体系,逐步完成全市已有各政府网站向统一平台的迁移;整合开通市民通、企业通、公务员通等服务门户,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统一建设党政机关专用安全电子邮件系统,为全市党政机关提供安全的电子邮件服务。


  3.深化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发。建设基于云计算的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建立共享交换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促进各部门可开放的信息资源分别在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平台上的普遍共享;研究建设天津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对于不宜开放的业务信息,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梳理履职所需共享信息,明确有效需求和提供方式,逐步建立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有序、可控、按需、安全共享。


  (三)推进我市重要政府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重要政府信息系统。


  1.建设领导决策信息化支持平台。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需要,以建设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抓手,充分整合各区县、各部门现有办公应用和业务系统信息资源,采集利用有关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的重要信息数据,逐步建立支撑领导决策研判的决策信息资源库,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丰富展现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充分利用职能部门各类专业系统和智能分析模型,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便于市领导同志能够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不断提升信息保障和决策辅助能力。


  2.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围绕落实市人民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梳理权力清单,强化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有效规范和监督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责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新型一体化政府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水平;围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政府工作目标,在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等方面,促进职能部门在业务创新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应用。


  3.建设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落实信息化平台。加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通过对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况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工作落实全过程的动态跟踪、督促检查、及时反馈、绩效考核,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督查督办水平。


  4.进一步健全我市应急平台体系。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完善日常监测与风险识别、信息收集与灾情统计、趋势分析与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场景模拟与总结评估等功能,健全应急平台技术支撑体系,满足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推进基层和企业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图像采集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健全应急平台标准规范和运行机制,加强各级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推进风险隐患、防护目标、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信息数据库建设。


  5.完善办公业务应用。围绕优化再造政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拓展深化网上办公,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文件密级标志等技术,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横向传递,以及公文办理、信息采编、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积极开展视频会议、移动办公等应用。


  (四)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加快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体系,提高我市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1.建设全市统一的灾备中心。2016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灾备中心,统一向市和区县政府机关业务系统集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容灾备份服务,实现业务数据跨区域、实时、多份、异地安全存储。


  2.建设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政务部门互联网出入口数量,推进党政机关互联网统一接入;建立信息安全防护平台,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确保风险评估、等级测评、安全策略、系统防护、动态监测、实时响应和系统数据灾难恢复等环节能够动态完善;落实包括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形成目标责任明确、技术措施有效、组织管理有力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3.切实强化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维系统,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通报,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相关主体责任。


  (五)完善标准规范和制度规定。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开展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应用相关标准规范研究。研究制定我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统建共享办法;研究制定云平台建设、应用、管理和服务等系列标准规范;研究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为持续稳步推进信息共享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应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规范,促进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应用部门要高度重视云平台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明确专门工作机构,按照本意见要求及相关标准,启动并做好本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相关工作。


  (二)建立统一的归口管理体制。建立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归口管理机制。对于申请财政投资新建和更新改造的市级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统一评估审核,并组织市电子政务专家咨询机构进行业务前置审核。相关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三)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切实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推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审计等部门对相关电子政务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并与现有项目管理手段相衔接,作为系统运行维护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各部门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提出评估指南,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自我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四)加强新技术和安全可靠产品应用。积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落实和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加强安全可靠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加强政策引导,在我市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府网络及关键业务系统等,要优先采用国产软硬件产品。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提高其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加强培训交流,建立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培训机制,将信息化能力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9日

附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6-16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促进我市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有效服务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


  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电子政务正在由业务办公支持工具,逐步成为促进重大改革措施贯彻实施、支撑重大问题决策研判、推动重点工作监督落实、提高服务人民群众水平的有效抓手,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必不可少的创新手段。电子政务已经深入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我市各级政府平稳运转和高效履职不可或缺的手段。


  但是,我市电子政务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各类政务网络不能有效联通,信息孤岛大量存在,网络信息安全形势严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滞后,造成了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严重制约了电子政务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应用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足,特别是对政府管理创新的支撑作用较弱,对科学决策的支持水平有限,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较低,与领导同志的期望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三是保障措施不够健全。绩效评估开展不到位,国产软硬件和新技术的应用不足、创新发展不够,人才队伍现状不能适应电子政务发展需要,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二、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利用3至5年时间,全面构建市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建成统一规范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全面支撑各政务部门业务应用;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提供集约化服务,促进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围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推动各职能部门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应用,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建成全市统一的灾备中心和安全可靠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立电子政务建设发展保障体系,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经过努力,电子政务在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坚持统筹整合,加强顶层设计,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主要手段,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不断创新理念,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坚持安全可控,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横向协调、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推动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体系、统一运维管理的一体化建设和业务应用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完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基于市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建好市电子政务内网,完善拓展市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优化已有业务专网,构建完整统一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加快推进业务专网应用向市电子政务网络迁移,确需保留的部门业务专网根据需要实现与市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


  1.完善我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市、区两级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电子政务内网中政府系统业务网建设;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资源,按照涉密信息系统要求,建成我市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业务网,覆盖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同步建成政府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并有效发挥作用;建设电子政务内网电子认证系统(CA)政府注册服务点(RA);开展业务支撑等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关键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向市电子政务内网迁移;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实现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全面接入。


  2.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理顺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资源,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形成政务外网万兆骨干光网,搭建安全接入平台,提供有线、无线多种接入方式;加快推动各部门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推进区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覆盖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建设,促进电子政务外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


  3.积极推动各部门业务专网应用迁移和网络对接。对我市现有业务专网应用进行合理分类,分别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理清业务专网边界,逐步实现和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对接和业务融合,确保数据交换和共享安全可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业务专网的迁移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业务需求分别划定部署在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上的业务范围,并有计划地向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迁移。


  (二)推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的统建共享。依据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平台标准、统一应用共享、统一运维监管的原则,充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促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1.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不断完善市电子政务云平台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搭建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为全市各政务部门提供云主机、云存储、共性支撑软件、云应用开发平台、信息资源、信息安全、应用部署迁移、运维保障等云服务;积极促进基础资源的共享和应用开发,推动各政务部门应用向云平台的迁移和部署。


  2.完成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府网站体系,逐步完成全市已有各政府网站向统一平台的迁移;整合开通市民通、企业通、公务员通等服务门户,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统一建设党政机关专用安全电子邮件系统,为全市党政机关提供安全的电子邮件服务。


  3.深化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发。建设基于云计算的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建立共享交换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促进各部门可开放的信息资源分别在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平台上的普遍共享;研究建设天津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对于不宜开放的业务信息,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梳理履职所需共享信息,明确有效需求和提供方式,逐步建立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有序、可控、按需、安全共享。


  (三)推进我市重要政府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重要政府信息系统。


  1.建设领导决策信息化支持平台。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需要,以建设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抓手,充分整合各区县、各部门现有办公应用和业务系统信息资源,采集利用有关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的重要信息数据,逐步建立支撑领导决策研判的决策信息资源库,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丰富展现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充分利用职能部门各类专业系统和智能分析模型,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便于市领导同志能够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不断提升信息保障和决策辅助能力。


  2.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围绕落实市人民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梳理权力清单,强化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有效规范和监督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责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新型一体化政府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水平;围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政府工作目标,在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等方面,促进职能部门在业务创新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应用。


  3.建设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落实信息化平台。加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通过对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况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工作落实全过程的动态跟踪、督促检查、及时反馈、绩效考核,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督查督办水平。


  4.进一步健全我市应急平台体系。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完善日常监测与风险识别、信息收集与灾情统计、趋势分析与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场景模拟与总结评估等功能,健全应急平台技术支撑体系,满足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推进基层和企业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图像采集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健全应急平台标准规范和运行机制,加强各级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推进风险隐患、防护目标、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信息数据库建设。


  5.完善办公业务应用。围绕优化再造政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拓展深化网上办公,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文件密级标志等技术,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横向传递,以及公文办理、信息采编、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积极开展视频会议、移动办公等应用。


  (四)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加快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体系,提高我市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1.建设全市统一的灾备中心。2016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灾备中心,统一向市和区县政府机关业务系统集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容灾备份服务,实现业务数据跨区域、实时、多份、异地安全存储。


  2.建设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政务部门互联网出入口数量,推进党政机关互联网统一接入;建立信息安全防护平台,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确保风险评估、等级测评、安全策略、系统防护、动态监测、实时响应和系统数据灾难恢复等环节能够动态完善;落实包括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形成目标责任明确、技术措施有效、组织管理有力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3.切实强化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维系统,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通报,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相关主体责任。


  (五)完善标准规范和制度规定。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开展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应用相关标准规范研究。研究制定我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统建共享办法;研究制定云平台建设、应用、管理和服务等系列标准规范;研究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为持续稳步推进信息共享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应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规范,促进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应用部门要高度重视云平台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明确专门工作机构,按照本意见要求及相关标准,启动并做好本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相关工作。


  (二)建立统一的归口管理体制。建立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归口管理机制。对于申请财政投资新建和更新改造的市级电子政务业务系统,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统一评估审核,并组织市电子政务专家咨询机构进行业务前置审核。相关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三)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切实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推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审计等部门对相关电子政务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并与现有项目管理手段相衔接,作为系统运行维护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各部门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提出评估指南,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自我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四)加强新技术和安全可靠产品应用。积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落实和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加强安全可靠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加强政策引导,在我市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府网络及关键业务系统等,要优先采用国产软硬件产品。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提高其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加强培训交流,建立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培训机制,将信息化能力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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