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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9日


  关于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信息消费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基础设施和互联网应用为基础,以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数字文化等新兴产业和服务为对象的新型消费。促进信息消费,可有效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提高发展水平和效益,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美丽天津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切实增强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为核心,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培育信息消费热点,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把信息消费培育成为促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着力点和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引导企业立足内需市场,增强信息消费产品开发的能力,大力提升信息产品、服务和内容的有效供给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在扩大信息消费中的引导和协调作用,有效整合资源,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2.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资源共享和公平竞争。增强信息消费发展的内生动力,强化创新基础,鼓励多元发展,加快关键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型业态。


  3.夯实基础,有序推进。综合利用有线、无线等信息技术,适度超前建设宽带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商用。加快以信息网络和技术为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促进我市信息消费健康有序发展。


  4.规范管理,安全可控。建立健全有利于扩大信息消费的政策环境,改进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信息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安全、诚信、有序的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引导和鼓励技术、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在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公共服务、信息惠民、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组织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到2016年,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超过4500亿元,年均增长30%,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2000亿元。


  (四)主要任务。


  1.加快提升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宽带天津”战略,提升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和质量。实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商用。统筹推进政务、公共服务、行业等云平台建设。到2016年,全市累计完成信息基础设施投资240亿元。


  2.培育高端信息产业领航区。鼓励和引导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支持智能手机、北斗卫星导航定位、智能电视、数字家庭、消费类电子等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智能传感器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到2016年,全市信息产品消费规模达到3000亿元。


  3.着力培育信息消费热点。提升信息服务水平,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产业。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保、卫生、交通、教育等民生服务领域应用。到2016年,全市信息服务消费规模达到600亿元。


  4.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消费。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综合集成应用和业务协同创新水平。加快推进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推广智能制造、智能终端、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发展。到2016年,全市信息技术消费规模达到1000亿元。


  二、发展重点


  建设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重点组织实施10个方面的重点工程,把天津建设成为产业集聚程度高、发展环境好、支撑体系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城市。


  (一)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推进光纤入户,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确保接入宽带速率达标。加快建设无线局域网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逐步覆盖全市主要公共场所。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鼓励发展移动电视、高清互动、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到2016年,我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每秒5000吉比特(Gbps),高清互动用户达到200万户,全面完成广电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


  (二)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提升工程。加快组织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社区信息化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居民生活要素信息集成服务。鼓励支持公用和公共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城市网格化管理和智能化居民小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惠民水平。到2016年,基本建成教育资源丰富的信息化服务平台,社会保障卡、城市卡实现一卡多用。


  (三)公共信息资源深度应用工程。加快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公用事业等的信息资源开放,鼓励引导政务和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化共享和利用。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企业通、农村信息服务等工程建设。鼓励支持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和广电播出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惠企便民水平。到2016年,公共信息服务覆盖全市500个社区和1万家企业。


  (四)两化深度融合推进工程。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全面进入、综合集成和深化应用。加快建设滨海工业云平台,构建两化深度融合技术支撑服务体系,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到2016年,我市两化融合指数达到80,重点企业信息技术综合集成应用率达到70%,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率达到50%,培育100家创新能力强、应用效果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示范企业。


  (五)电子商务集成创新工程。深化大型企业集团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提高供应链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协同水平。支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动移动商务和银行卡在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生产性服务业、农业农村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到2016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万亿元(以在本市实现结算为准)。


  (六)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壮大工程。打造滨海高新区软件产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聚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和应用软件,推进满足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节能减排等需求的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的关键芯片、软件、系统研发和产业化,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推动工业设计、企业管理等应用软件基于云平台提供服务。到2016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


  (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工程。充分发挥我市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围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第四代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着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控制计算机、服务器、网络和存储、传感器等产品,推动智能手机、北斗卫星导航定位、智能终端等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发展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智能电视等消费电子产品。到2016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


  (八)数字文化产业培育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和文化馆等文化场所的数字化建设。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动漫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互动多媒体和动漫创作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视频、数字音乐和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消费。到2016年,培育3至5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龙头企业。


  (九)信息消费体验示范工程。大力培育新兴信息服务业态,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行业网上服务水平和功能,方便百姓生活。加快推进集信息发布、综合查询、便民支付等服务为一体的体验和自助终端建设。拓展基于网络、手机及各种智能终端的商品营销、游戏、交通、旅游等信息服务。到2016年,全市建设10个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布放1万台智能服务终端,打造5个信息消费示范区。


  (十)信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安全诚信的信息消费环境,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强化信息安全的测评认证,推进数字认证应用。鼓励企业开发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信息技术产品,支持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加强重点部门的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同推进。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形成协同推进机制,共同做好我市信息消费相关政策措施制定、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日常协调推进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任务分工,负责各自承担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本区域信息消费发展工作。相关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努力提升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


  (三)统筹规划,营造氛围。持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加快政务、公共服务等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引导公共服务等行业网点、终端和机具服务共享,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完善政策,加强扶持。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充分用好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业发展、软件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等现有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促进我市信息消费产业发展。


  (五)宽进严管,拓展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电信、互联网监管制度和技术手段,实现电信资费合理下降和透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开展增值电信服务。


  (六)加强统计,科学分析。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科学制定信息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消费统计分析机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可用性、可信性和时效性。加强数据分析,全面体现我市信息消费发展状况,合理引导信息消费预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1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9日


  关于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信息消费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基础设施和互联网应用为基础,以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数字文化等新兴产业和服务为对象的新型消费。促进信息消费,可有效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提高发展水平和效益,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美丽天津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切实增强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为核心,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培育信息消费热点,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把信息消费培育成为促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着力点和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引导企业立足内需市场,增强信息消费产品开发的能力,大力提升信息产品、服务和内容的有效供给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在扩大信息消费中的引导和协调作用,有效整合资源,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2.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资源共享和公平竞争。增强信息消费发展的内生动力,强化创新基础,鼓励多元发展,加快关键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型业态。


  3.夯实基础,有序推进。综合利用有线、无线等信息技术,适度超前建设宽带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商用。加快以信息网络和技术为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促进我市信息消费健康有序发展。


  4.规范管理,安全可控。建立健全有利于扩大信息消费的政策环境,改进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信息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安全、诚信、有序的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引导和鼓励技术、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在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公共服务、信息惠民、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组织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到2016年,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超过4500亿元,年均增长30%,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2000亿元。


  (四)主要任务。


  1.加快提升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宽带天津”战略,提升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和质量。实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商用。统筹推进政务、公共服务、行业等云平台建设。到2016年,全市累计完成信息基础设施投资240亿元。


  2.培育高端信息产业领航区。鼓励和引导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支持智能手机、北斗卫星导航定位、智能电视、数字家庭、消费类电子等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智能传感器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到2016年,全市信息产品消费规模达到3000亿元。


  3.着力培育信息消费热点。提升信息服务水平,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产业。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保、卫生、交通、教育等民生服务领域应用。到2016年,全市信息服务消费规模达到600亿元。


  4.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消费。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综合集成应用和业务协同创新水平。加快推进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推广智能制造、智能终端、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发展。到2016年,全市信息技术消费规模达到1000亿元。


  二、发展重点


  建设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重点组织实施10个方面的重点工程,把天津建设成为产业集聚程度高、发展环境好、支撑体系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城市。


  (一)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推进光纤入户,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确保接入宽带速率达标。加快建设无线局域网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逐步覆盖全市主要公共场所。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鼓励发展移动电视、高清互动、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到2016年,我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每秒5000吉比特(Gbps),高清互动用户达到200万户,全面完成广电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


  (二)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提升工程。加快组织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社区信息化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居民生活要素信息集成服务。鼓励支持公用和公共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城市网格化管理和智能化居民小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惠民水平。到2016年,基本建成教育资源丰富的信息化服务平台,社会保障卡、城市卡实现一卡多用。


  (三)公共信息资源深度应用工程。加快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公用事业等的信息资源开放,鼓励引导政务和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化共享和利用。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企业通、农村信息服务等工程建设。鼓励支持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和广电播出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惠企便民水平。到2016年,公共信息服务覆盖全市500个社区和1万家企业。


  (四)两化深度融合推进工程。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全面进入、综合集成和深化应用。加快建设滨海工业云平台,构建两化深度融合技术支撑服务体系,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到2016年,我市两化融合指数达到80,重点企业信息技术综合集成应用率达到70%,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率达到50%,培育100家创新能力强、应用效果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示范企业。


  (五)电子商务集成创新工程。深化大型企业集团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提高供应链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协同水平。支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动移动商务和银行卡在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生产性服务业、农业农村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到2016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万亿元(以在本市实现结算为准)。


  (六)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壮大工程。打造滨海高新区软件产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聚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和应用软件,推进满足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节能减排等需求的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的关键芯片、软件、系统研发和产业化,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推动工业设计、企业管理等应用软件基于云平台提供服务。到2016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


  (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工程。充分发挥我市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围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第四代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着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控制计算机、服务器、网络和存储、传感器等产品,推动智能手机、北斗卫星导航定位、智能终端等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发展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智能电视等消费电子产品。到2016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


  (八)数字文化产业培育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和文化馆等文化场所的数字化建设。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动漫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互动多媒体和动漫创作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视频、数字音乐和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消费。到2016年,培育3至5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龙头企业。


  (九)信息消费体验示范工程。大力培育新兴信息服务业态,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行业网上服务水平和功能,方便百姓生活。加快推进集信息发布、综合查询、便民支付等服务为一体的体验和自助终端建设。拓展基于网络、手机及各种智能终端的商品营销、游戏、交通、旅游等信息服务。到2016年,全市建设10个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布放1万台智能服务终端,打造5个信息消费示范区。


  (十)信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安全诚信的信息消费环境,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强化信息安全的测评认证,推进数字认证应用。鼓励企业开发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信息技术产品,支持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加强重点部门的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同推进。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形成协同推进机制,共同做好我市信息消费相关政策措施制定、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日常协调推进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任务分工,负责各自承担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本区域信息消费发展工作。相关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努力提升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


  (三)统筹规划,营造氛围。持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加快政务、公共服务等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引导公共服务等行业网点、终端和机具服务共享,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完善政策,加强扶持。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充分用好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业发展、软件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等现有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促进我市信息消费产业发展。


  (五)宽进严管,拓展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电信、互联网监管制度和技术手段,实现电信资费合理下降和透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开展增值电信服务。


  (六)加强统计,科学分析。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科学制定信息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消费统计分析机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可用性、可信性和时效性。加强数据分析,全面体现我市信息消费发展状况,合理引导信息消费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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