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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日


  天津市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不断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现就做好2014年重点前期项目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安排原则


  以改革为统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领域投入,重点安排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大、资源能耗低、经济效益好、今明两年能够开工的重大项目,进一步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


  (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实施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汽车产业、节能与循环经济等产业链构建工程,发展壮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进一步提高现代制造业发展水平。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转型提升商贸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文化创意、电商楼宇等新兴服务业力度,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3.大力发展农林水利。着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城市绿化工程,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二)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加大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和市域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和服务能力。


  (三)大力实施改善民生工程。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旧城区改造,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安排情况


  确定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共104项,总投资3366亿元。其中:工业项目41项,总投资813亿元;能源、交通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6项,总投资1268亿元;农林水利和旧城区改造项目6项,总投资173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3项,总投资164亿元;商贸旅游及其他项目28项,总投资948亿元。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责任。各项目主管(责任)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细化分解目标责任,按照计划节点和进度要求,大力推进重点前期项目工作,全力实现目标任务。


  (二)深化改革服务。按照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市有关部门和区县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努力建设优良的投资环境,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积极主动为企业和基层提供优质服务,为项目尽快开工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监测运行。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运行分析和监测,准确掌握和分析研究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完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项目进度和协调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筹划储备。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积极创新思路、拓宽视野,以高水平规划为引领,坚持不懈地狠抓重大项目筹划储备,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1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日


  天津市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不断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现就做好2014年重点前期项目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安排原则


  以改革为统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领域投入,重点安排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大、资源能耗低、经济效益好、今明两年能够开工的重大项目,进一步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


  (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实施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汽车产业、节能与循环经济等产业链构建工程,发展壮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进一步提高现代制造业发展水平。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转型提升商贸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文化创意、电商楼宇等新兴服务业力度,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3.大力发展农林水利。着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城市绿化工程,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二)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加大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和市域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和服务能力。


  (三)大力实施改善民生工程。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旧城区改造,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安排情况


  确定2014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共104项,总投资3366亿元。其中:工业项目41项,总投资813亿元;能源、交通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6项,总投资1268亿元;农林水利和旧城区改造项目6项,总投资173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3项,总投资164亿元;商贸旅游及其他项目28项,总投资948亿元。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责任。各项目主管(责任)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细化分解目标责任,按照计划节点和进度要求,大力推进重点前期项目工作,全力实现目标任务。


  (二)深化改革服务。按照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市有关部门和区县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努力建设优良的投资环境,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积极主动为企业和基层提供优质服务,为项目尽快开工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监测运行。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运行分析和监测,准确掌握和分析研究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完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项目进度和协调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筹划储备。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积极创新思路、拓宽视野,以高水平规划为引领,坚持不懈地狠抓重大项目筹划储备,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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