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年--月--日 星期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市政府公报>期刊>2014>6  正文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


  一、问:本市小客车指标包括哪些种类?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额度是多少?


  答: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指除符合申领其他指标情形外,单位和个人新增小客车需要申领的指标。包括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这10万个增量指标包括:每年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今后,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将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申领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直接申领的指标。


  二、问:摇号和竞价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答:大家应当在指定网站提出申请。需要现场确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预约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一是摇号工作,市调控办应当在每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并于每月26日组织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单位增量指标和个人增量指标都是分别摇号。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查询摇号结果。


  二是竞价实施,市调控办将委托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承担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竞价机构在每月18日之前发布增量指标竞价公告。每月25日组织增量指标竞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不设最高限价,同时每个申请编码按2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是竞价方式,采取网上报价方式进行,将严格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当次增量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竞买人报价金额和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四是竞价所得收入处理,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五是竞价成交后手续办理,买受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市调控办在竞价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在买受人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后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六是保证金的处理,竞价机构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的,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


  三、问:单位或个人如何申请增量指标?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选择指标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二是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是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一、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是: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是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二是新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三是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并取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实凭证;


  四是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当年新开工1亿元以上工商业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取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实凭证;


  五是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是:


  一是居住地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员;2.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4.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是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是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是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是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四、问:在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或个人的申请编码应如何确定?有效编码有有效期吗?


  答:在一个配置周期内,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能获取一个申请编码。


  企业可以获取的申请编码总数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二、新注册的企业在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三、符合《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1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不超过4个申请编码;


  四、符合《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企业,当年新开工工商业投资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2个申请编码;


  第(一)项、第(二)项对应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失效。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失效。


  五、问:单位或个人要更新小客车,如何申请更新指标?指标有哪些使用要求?


  答: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单位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更新指标。


  小客车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节能车指标只能用于节能车登记。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其他指标只能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


  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转让指标的,由市调控办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3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指标申请。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由市调控办收回指标,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问:因本市人民法院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如何办理手续?存量二手小客车能享受什么政策?


  答: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持人民法院和市调控办分别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因此获得更新指标。


  存量二手小客车是指2013年12月16日零时前已注册登记在本市合法二手车销售经营商名下的本市籍小客车。已在本市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的存量二手小客车,可以直接办理一次转移登记,但不产生更新指标。




附件: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4-03-31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


  一、问:本市小客车指标包括哪些种类?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额度是多少?


  答: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指除符合申领其他指标情形外,单位和个人新增小客车需要申领的指标。包括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这10万个增量指标包括:每年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今后,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将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申领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直接申领的指标。


  二、问:摇号和竞价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答:大家应当在指定网站提出申请。需要现场确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预约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一是摇号工作,市调控办应当在每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并于每月26日组织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单位增量指标和个人增量指标都是分别摇号。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查询摇号结果。


  二是竞价实施,市调控办将委托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承担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竞价机构在每月18日之前发布增量指标竞价公告。每月25日组织增量指标竞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不设最高限价,同时每个申请编码按2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是竞价方式,采取网上报价方式进行,将严格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当次增量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竞买人报价金额和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四是竞价所得收入处理,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五是竞价成交后手续办理,买受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市调控办在竞价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在买受人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后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六是保证金的处理,竞价机构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的,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


  三、问:单位或个人如何申请增量指标?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选择指标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二是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是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一、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是: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是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二是新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三是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并取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实凭证;


  四是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当年新开工1亿元以上工商业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取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实凭证;


  五是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是:


  一是居住地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员;2.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4.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是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是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是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是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四、问:在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或个人的申请编码应如何确定?有效编码有有效期吗?


  答:在一个配置周期内,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能获取一个申请编码。


  企业可以获取的申请编码总数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二、新注册的企业在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三、符合《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1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不超过4个申请编码;


  四、符合《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企业,当年新开工工商业投资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2个申请编码;


  第(一)项、第(二)项对应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失效。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失效。


  五、问:单位或个人要更新小客车,如何申请更新指标?指标有哪些使用要求?


  答: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单位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更新指标。


  小客车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节能车指标只能用于节能车登记。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其他指标只能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


  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转让指标的,由市调控办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3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指标申请。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由市调控办收回指标,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问:因本市人民法院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如何办理手续?存量二手小客车能享受什么政策?


  答: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持人民法院和市调控办分别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因此获得更新指标。


  存量二手小客车是指2013年12月16日零时前已注册登记在本市合法二手车销售经营商名下的本市籍小客车。已在本市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的存量二手小客车,可以直接办理一次转移登记,但不产生更新指标。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主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发布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52 津ICP备05010518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主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发布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52 津ICP备05010518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IE版本小于10,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