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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和更名部门印章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和更名部门印章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工作部门3个,分别为: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部门4个,分别更名为: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戒毒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上述部门印章统一于2014年8月8日启用,涉及有关部门的旧印章同时废止并交市政府办公厅封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8日




附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和更名部门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1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和更名部门印章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工作部门3个,分别为: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部门4个,分别更名为: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戒毒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上述部门印章统一于2014年8月8日启用,涉及有关部门的旧印章同时废止并交市政府办公厅封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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