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 转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
津政办发〔2009〕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消防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天津市2009年度消防工作要点 为做好2009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努力消除火灾隐患,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提出2009年度消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推进小城镇消防规划工作进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消防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努力减少一般火灾、控制较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杜绝特大火灾。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消防规划建设与城市总体发展基本同步,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为契机,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 15号)、《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88号),着力构建以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为基础的消防安全评价体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发挥宏观决策、组织领导的作用,履行管理社会消防、服务公共安全的职能。 (二)全力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一是要组织召开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做好国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周密的消防安全保卫和应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三是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专项行动”,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国庆前整改完毕。四是国庆期间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单位,特别是举办庆典活动场所、人员驻地及周边地区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检查,为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重点地区和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委、局、集团公司要针对本地区和本系统的实际,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二是结合劳动节、国庆节、冬防、春防等重点时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三是开展对居住、生产经营、储存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要进行重点检查。四是从5月15日至8月31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整治工作有方案、整改隐患有计划、确保落实有措施。 (四)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营造平安和谐氛围。积极贯彻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7〕107号),将消防宣传纳入公共安全决策、社会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科普教育计划等工作中,创新思路、拓展形式、加大力度,以新消防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增强消防宣传的影响力、覆盖面、实效性。组织招募、培训消防志愿者,启动消防志愿者行动,建立“天津消防志愿者在线”互联网站。积极参加“消防法宣传月”、“消防科技周”、第19届“119消防日”等活动。每个区县、每个系统都要培养2至3个消防宣传工作的典型,以点带面,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针对不同时期的消防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活动。每月定期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区县有线电视台播出消防专题节目,在重点时段播放消防公益广告,重大节日期间滚动播出消防警示语。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教育活动,编印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读本。科技、人事、司法行政、劳动保障、安全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教学、培训、普法、科普的内容。文化部门要将消防宣传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对特定群体和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人员和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五)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依据天津市关于“十一五”期间公共消防安全专项规划和天津市消防专项规划,加快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的修订和实施,修订、编制滨海新区行政区、功能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按照天津市“十一五”期间消防站建设规划,实施消防培训基地一期建设。改造完成三期特勤消防站,开工建设地铁、塘沽2个特勤消防站和河东区六经路、武清区梅厂镇、津南区双港镇、高新区园区4个普通消防站,建成使用西青区中北镇、大港区太平镇、开发区太湖西路、宝坻区九园工业区、武清区崔黄口镇、静海县开发区6个消防站和河北区、红桥区、市开发区、汉沽区、静海县5个二级消防指挥中心,异地重建消防19中队。城市建设、供水部门要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修建消防车吸水码头。 (六)推进新农村消防建设。深入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8〕17号),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7〕76号)要求,全市有农业的区和各县要加快城乡消防规划和小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修和落实,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七)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一是以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主线,不间断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场所和春防、建国60周年庆典、冬防、“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把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前。二是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新消防法实施,推动各公安分局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绩效考核范围。指导各支队、大队结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报请公安分局明确辖区消防处(科)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范围。消防监督员要定期深入辖区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公安派出所要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天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
转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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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09〕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消防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天津市2009年度消防工作要点 为做好2009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努力消除火灾隐患,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提出2009年度消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推进小城镇消防规划工作进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消防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努力减少一般火灾、控制较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杜绝特大火灾。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消防规划建设与城市总体发展基本同步,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为契机,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 15号)、《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88号),着力构建以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为基础的消防安全评价体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发挥宏观决策、组织领导的作用,履行管理社会消防、服务公共安全的职能。 (二)全力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一是要组织召开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做好国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周密的消防安全保卫和应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三是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专项行动”,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国庆前整改完毕。四是国庆期间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单位,特别是举办庆典活动场所、人员驻地及周边地区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检查,为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重点地区和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委、局、集团公司要针对本地区和本系统的实际,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二是结合劳动节、国庆节、冬防、春防等重点时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三是开展对居住、生产经营、储存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要进行重点检查。四是从5月15日至8月31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整治工作有方案、整改隐患有计划、确保落实有措施。 (四)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营造平安和谐氛围。积极贯彻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7〕107号),将消防宣传纳入公共安全决策、社会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科普教育计划等工作中,创新思路、拓展形式、加大力度,以新消防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增强消防宣传的影响力、覆盖面、实效性。组织招募、培训消防志愿者,启动消防志愿者行动,建立“天津消防志愿者在线”互联网站。积极参加“消防法宣传月”、“消防科技周”、第19届“119消防日”等活动。每个区县、每个系统都要培养2至3个消防宣传工作的典型,以点带面,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针对不同时期的消防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活动。每月定期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区县有线电视台播出消防专题节目,在重点时段播放消防公益广告,重大节日期间滚动播出消防警示语。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教育活动,编印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读本。科技、人事、司法行政、劳动保障、安全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教学、培训、普法、科普的内容。文化部门要将消防宣传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对特定群体和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人员和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五)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依据天津市关于“十一五”期间公共消防安全专项规划和天津市消防专项规划,加快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的修订和实施,修订、编制滨海新区行政区、功能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按照天津市“十一五”期间消防站建设规划,实施消防培训基地一期建设。改造完成三期特勤消防站,开工建设地铁、塘沽2个特勤消防站和河东区六经路、武清区梅厂镇、津南区双港镇、高新区园区4个普通消防站,建成使用西青区中北镇、大港区太平镇、开发区太湖西路、宝坻区九园工业区、武清区崔黄口镇、静海县开发区6个消防站和河北区、红桥区、市开发区、汉沽区、静海县5个二级消防指挥中心,异地重建消防19中队。城市建设、供水部门要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修建消防车吸水码头。 (六)推进新农村消防建设。深入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8〕17号),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7〕76号)要求,全市有农业的区和各县要加快城乡消防规划和小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修和落实,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七)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一是以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主线,不间断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场所和春防、建国60周年庆典、冬防、“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把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前。二是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新消防法实施,推动各公安分局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绩效考核范围。指导各支队、大队结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报请公安分局明确辖区消防处(科)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范围。消防监督员要定期深入辖区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公安派出所要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天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