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 批转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
津政发〔2009〕0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天津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天津市2009年二氧化硫减排计划 共安排电力企业脱硫项目24个,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3076吨;非电力企业脱硫项目182个,可削减1034吨;2008年度结转脱硫项目削减量为20547吨。预计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34657吨。 二、天津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 共安排减排工程项目84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966吨。主要有: 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9个,其中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8个,原有污水处理厂扩大收水量建设项目7个,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4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883吨。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12个,其中新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8个,原有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扩大收水量建设项目3个,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1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96吨。 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16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7吨。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项目9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10吨。 2008年度结转项目28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910吨。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
批转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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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09〕0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天津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天津市2009年二氧化硫减排计划 共安排电力企业脱硫项目24个,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3076吨;非电力企业脱硫项目182个,可削减1034吨;2008年度结转脱硫项目削减量为20547吨。预计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34657吨。 二、天津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 共安排减排工程项目84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966吨。主要有: 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9个,其中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8个,原有污水处理厂扩大收水量建设项目7个,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4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883吨。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12个,其中新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8个,原有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扩大收水量建设项目3个,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1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96吨。 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16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7吨。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项目9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10吨。 2008年度结转项目28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910吨。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