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工作部门印章的通知

| 关于启用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工作部门印章的通知 |
津政办发〔2009〕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5个。其中新组建的部门9个,分别为: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上述部门印章统一于2009年5月8日启用,涉及有关部门的旧印章同时废止并交市政府办公厅封存。 附件: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工作部门的印章印模(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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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09〕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5个。其中新组建的部门9个,分别为: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上述部门印章统一于2009年5月8日启用,涉及有关部门的旧印章同时废止并交市政府办公厅封存。 附件: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工作部门的印章印模(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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