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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转发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天津市2009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深化市重点规划编制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规划指挥部)119项重点规划成果,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划保障,现制定如下规划编制计划:



  一、深化119项重点规划成果



  下大力量优化、深化和完善规划指挥部2008年119项重点规划成果,搞好重点地区及项目的规划建设,完成好西站地区、于家堡车站地区、文化中心、津湾广场二期、五大道地区聚客锚地、海河上游后五公里起步区、京津路核心区、北洋园一期、子牙循环经济区起步区等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一定要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启动一批新的规划编制项目



  2009年度纳入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规划共有43项(含规划指挥部今年的规划项目14项),包括总体规划4项,控制性详细规划6项,专项(业)规划25项,一般镇规划及区县示范产业园规划1项,城市设计7项(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今年3月份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规划指挥部2009年的规划编制项目要在6月底前完成编制及审批工作;其他规划编制项目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编制及审批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包括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经济功能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程序依法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市规划局应做好规划编制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年底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天津市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转发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8

      
  
  
  
  


转发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天津市2009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深化市重点规划编制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规划指挥部)119项重点规划成果,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划保障,现制定如下规划编制计划:



  一、深化119项重点规划成果



  下大力量优化、深化和完善规划指挥部2008年119项重点规划成果,搞好重点地区及项目的规划建设,完成好西站地区、于家堡车站地区、文化中心、津湾广场二期、五大道地区聚客锚地、海河上游后五公里起步区、京津路核心区、北洋园一期、子牙循环经济区起步区等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一定要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启动一批新的规划编制项目



  2009年度纳入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规划共有43项(含规划指挥部今年的规划项目14项),包括总体规划4项,控制性详细规划6项,专项(业)规划25项,一般镇规划及区县示范产业园规划1项,城市设计7项(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今年3月份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规划指挥部2009年的规划编制项目要在6月底前完成编制及审批工作;其他规划编制项目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编制及审批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包括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经济功能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程序依法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市规划局应做好规划编制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年底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天津市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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