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年--月--日 星期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市政府公报>期刊>2004>6  正文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0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2月26日,我市召开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长戴相龙作了重要讲话。会后,市政府已将戴相龙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市监察局等七个部门的发言材料印发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是在我市实施“三步走”第二步战略部署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了2003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部署了2004年的任务。会议对于推动全市政府系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各级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的发展环境,保证“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戴相龙同志的重要讲话,围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市政府工作的实际,深刻阐述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名利观,树立高尚的品德和情操,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好会议文件,深入领会戴相龙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上来。


  二、明确责任,把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会议的部署,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要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务求取得明显进展。要根据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体改办、市编办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


  (二)市财政局牵头,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减负办等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三)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要认真纠正和解决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四)市卫生局牵头,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要继续做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


  (五)市教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


  (六)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要认真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和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


  (七)市经委牵头,市体改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切实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八)市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等部门,要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做好全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各责任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真正负起责任,抓紧制定具体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也要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任务分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落实进度,加强对贯彻会议精神的督促检查


  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指导和认真组织实施。


  3月20日前,各部门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研究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特别要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分析成因,找出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将对各单位贯彻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6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上半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并同时抄报市监察局。


                   二OO四年三月十日


  2004年 第06期 总第956期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发文日期:03/10/2004


  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3-30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0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2月26日,我市召开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长戴相龙作了重要讲话。会后,市政府已将戴相龙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市监察局等七个部门的发言材料印发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是在我市实施“三步走”第二步战略部署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了2003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部署了2004年的任务。会议对于推动全市政府系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各级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的发展环境,保证“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戴相龙同志的重要讲话,围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市政府工作的实际,深刻阐述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名利观,树立高尚的品德和情操,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好会议文件,深入领会戴相龙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上来。


  二、明确责任,把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会议的部署,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要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务求取得明显进展。要根据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体改办、市编办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


  (二)市财政局牵头,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减负办等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三)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要认真纠正和解决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四)市卫生局牵头,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要继续做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


  (五)市教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


  (六)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要认真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和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


  (七)市经委牵头,市体改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切实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八)市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等部门,要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做好全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各责任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真正负起责任,抓紧制定具体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也要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任务分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落实进度,加强对贯彻会议精神的督促检查


  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指导和认真组织实施。


  3月20日前,各部门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研究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特别要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分析成因,找出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将对各单位贯彻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6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上半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并同时抄报市监察局。


                   二OO四年三月十日


  2004年 第06期 总第956期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发文日期:03/10/2004


  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主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发布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52 津ICP备05010518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主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发布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52 津ICP备05010518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IE版本小于10,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