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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商务委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安排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商务委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0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OO四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



       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



        全国商品交易会的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现就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津洽会)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津洽会要以实施大经贸战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为主题,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扩大交流、促进合作、联合发展的办会宗旨,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投资洽谈与商品交易相结合的办会思路,努力搭建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平台,使其成为宣传天津、展示天津的重要窗口。



  二、具体安排



  (一)津洽会定于2005年4月18日至22日,分别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天津体育展览中心、天津宾馆大礼堂举行。



  (二)主要内容及展馆设置:



  1.国内外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活动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进行。按产业结构和项目设置专馆,包括海河经济开发馆、基础设施馆、产权交易馆等。视情况可设地方专馆。共设展位1000个。重点围绕我市、各省市区及企业推出的招商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产权交易项目、科技合作与转让项目等进行现场展示、推介、洽谈、签约,大力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主要包括:海河开发,海洋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制造业及工业园区开发,生态农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保险业,文化旅游产业,社会公益事业,产权交易,企业资产置换、股权出让,教育科技等。



  展会期间,现场设立国际经济合作与投资政策咨询服务机构,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商品展示交易活动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和天津体育展览中心进行。共设标准展位1300个。按商品分类设置展区。邀请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到会参加展示交易,着力宣传、展销名特优新商品,满足和引导市场及消费需求。商品展示、交易的门类主要包括:IT产品、日用工业品、家电产品、轻化产品、安全食品、生物制药、高新科技产品和汽车等。同时设全国华商企业发展成果博览会暨海外华商投资贸易洽谈专馆。



  3.人才智力引进等活动在天津大礼堂进行。以“引进人才智力推动开放新发展”为主题,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国内外科研机构、留学管理机构、大专院校,开展人才智力引进及人才交流合作活动。



  (三)津洽会将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幕活动及招待会、领导会见、文艺晚会、大会成果发布会、闭幕活动以及各代表团自行组织的专项活动。



  三、展会招商



  大会招商内容包括:国内外经济合作与贸易投资项目及参展的工商企业。招商工作由大会组委会、各责任部门,各有关委、局及协会、中介组织负责。大会招商分引资项目和参展商品。在确定重点招商引资对象的基础上,将招商引资、参展企业等指标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所邀请对象的不同,统一印制中英文的政府邀请函、组委会邀请函、市长邀请函等,采取向各地政府、行业组织、中外企业、境外驻华机构等发书面邀请或当面邀请以及网络、新闻媒体邀请等方式进行招商。



  四、组织领导



  (一)津洽会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共同主办;商务部作为支持单位;由中国贸促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协办;由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协办具体承办。



  (二)成立津洽会组委会。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的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由商务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及有关协办单位的负责人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交委、市市容委、市经协办、市人事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外办、市台办、市侨办、市海河开发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海洋局、天津港集团公司、天津海关、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开发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市银监局、市保监局、天津检验检疫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WTO咨询服务中心及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



  (三)组委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下设秘书处(组委会办公室)、对外招商项目部、对内招商项目部、海河开发项目部、商品交易部、产权交易项目部、人才智力引进部、新闻宣传部、接待联络部、安全保卫部。组委会各部组成部门、负责人及职责由秘书处提出并报组委会批准。



  (四)组委会各部门主要分工为:



  1.贵宾邀请:由接待联络部和市外办牵头。国家领导人、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有关国家级协会、各省市区人民政府及各国驻华使节,由组委会秘书处以市人民政府名义统一邀请。



  2.国内外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活动:国际项目由市商务委总负责,国内项目由市经协办总负责,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3.商品展示、交易由商品交易部(市商务委)牵头。负责境外展团和外省市展团的具体落实;市内展团,由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4.人才智力引进交流:由人才智力引进部(市人事局)牵头负责。



  5.宣传报道:由新闻宣传部(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6.安全保卫:由安全保卫部(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7.联络接待:由接待联络部牵头。各地政府团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企业团由大会接待联络部具体落实。



  8.市容卫生:市容环境卫生由市市容委负责具体落实;医疗、防疫及食品卫生由市卫生局负责具体落实。



  9.交通:由市交委牵头,市民航局、天津铁路分局、市客管办分别负责具体落实。



  10.展馆:由商品交易部牵头。国际展览中心由市经委负责;天津大礼堂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体育展览中心由市体育局负责。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转发市商务委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1-15

  



 










转发市商务委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0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OO四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



       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



        全国商品交易会的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现就举办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津洽会)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津洽会要以实施大经贸战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为主题,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扩大交流、促进合作、联合发展的办会宗旨,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投资洽谈与商品交易相结合的办会思路,努力搭建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平台,使其成为宣传天津、展示天津的重要窗口。



  二、具体安排



  (一)津洽会定于2005年4月18日至22日,分别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天津体育展览中心、天津宾馆大礼堂举行。



  (二)主要内容及展馆设置:



  1.国内外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活动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进行。按产业结构和项目设置专馆,包括海河经济开发馆、基础设施馆、产权交易馆等。视情况可设地方专馆。共设展位1000个。重点围绕我市、各省市区及企业推出的招商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产权交易项目、科技合作与转让项目等进行现场展示、推介、洽谈、签约,大力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主要包括:海河开发,海洋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制造业及工业园区开发,生态农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保险业,文化旅游产业,社会公益事业,产权交易,企业资产置换、股权出让,教育科技等。



  展会期间,现场设立国际经济合作与投资政策咨询服务机构,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商品展示交易活动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和天津体育展览中心进行。共设标准展位1300个。按商品分类设置展区。邀请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到会参加展示交易,着力宣传、展销名特优新商品,满足和引导市场及消费需求。商品展示、交易的门类主要包括:IT产品、日用工业品、家电产品、轻化产品、安全食品、生物制药、高新科技产品和汽车等。同时设全国华商企业发展成果博览会暨海外华商投资贸易洽谈专馆。



  3.人才智力引进等活动在天津大礼堂进行。以“引进人才智力推动开放新发展”为主题,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国内外科研机构、留学管理机构、大专院校,开展人才智力引进及人才交流合作活动。



  (三)津洽会将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幕活动及招待会、领导会见、文艺晚会、大会成果发布会、闭幕活动以及各代表团自行组织的专项活动。



  三、展会招商



  大会招商内容包括:国内外经济合作与贸易投资项目及参展的工商企业。招商工作由大会组委会、各责任部门,各有关委、局及协会、中介组织负责。大会招商分引资项目和参展商品。在确定重点招商引资对象的基础上,将招商引资、参展企业等指标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所邀请对象的不同,统一印制中英文的政府邀请函、组委会邀请函、市长邀请函等,采取向各地政府、行业组织、中外企业、境外驻华机构等发书面邀请或当面邀请以及网络、新闻媒体邀请等方式进行招商。



  四、组织领导



  (一)津洽会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共同主办;商务部作为支持单位;由中国贸促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协办;由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协办具体承办。



  (二)成立津洽会组委会。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的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由商务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及有关协办单位的负责人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交委、市市容委、市经协办、市人事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外办、市台办、市侨办、市海河开发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海洋局、天津港集团公司、天津海关、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开发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市银监局、市保监局、天津检验检疫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WTO咨询服务中心及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



  (三)组委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下设秘书处(组委会办公室)、对外招商项目部、对内招商项目部、海河开发项目部、商品交易部、产权交易项目部、人才智力引进部、新闻宣传部、接待联络部、安全保卫部。组委会各部组成部门、负责人及职责由秘书处提出并报组委会批准。



  (四)组委会各部门主要分工为:



  1.贵宾邀请:由接待联络部和市外办牵头。国家领导人、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有关国家级协会、各省市区人民政府及各国驻华使节,由组委会秘书处以市人民政府名义统一邀请。



  2.国内外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活动:国际项目由市商务委总负责,国内项目由市经协办总负责,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3.商品展示、交易由商品交易部(市商务委)牵头。负责境外展团和外省市展团的具体落实;市内展团,由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4.人才智力引进交流:由人才智力引进部(市人事局)牵头负责。



  5.宣传报道:由新闻宣传部(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6.安全保卫:由安全保卫部(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7.联络接待:由接待联络部牵头。各地政府团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企业团由大会接待联络部具体落实。



  8.市容卫生:市容环境卫生由市市容委负责具体落实;医疗、防疫及食品卫生由市卫生局负责具体落实。



  9.交通:由市交委牵头,市民航局、天津铁路分局、市客管办分别负责具体落实。



  10.展馆:由商品交易部牵头。国际展览中心由市经委负责;天津大礼堂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体育展览中心由市体育局负责。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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