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穆*”留言:如何办理生育登记?
北辰区政府回复: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对育龄夫妻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怀孕后,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目前群众办理生育登记的3种途径:1.线下(现场)办理生育登记;2.网上办理生育登记(电脑端)(天津市生育登记系统https://www.tjsydj.cn);3.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津心办APP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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