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研究决定,自8月13日9时起,解除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市及上游地区强降雨已经结束,市气象台解除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全市主要行洪河道、水库水势平稳。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市仍处于汛期,降雨突发性、局地性、极端性特征显著,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风险依然偏高。对此,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戒备,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防汛抢险队伍及物资、装备热备,全力做好突发强降雨、洪水防范应对各项工作,确保我市防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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