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研究决定,自7月1日7时起,解除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降雨已经结束,上游地区及我市境内无明显洪水过程,全市主要行洪河道、水库水势平稳。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市未来几天仍多雨。对此,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保持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装备热备,加强对关键部位及养老院、学校、景区景点等重要场所的巡查管控,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遇风险自启动预案,果断落实“关、停、限、避”措施,确保我市防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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