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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天津市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落地实施,将提供哪些要素保障?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13:51

一是用好“三首”政策,加大机器人首台套产品、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支持力度。

二是强化金融赋能,研究设立市级机器人产业专项基金,鼓励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加强现代化科技租赁服务。

三是加强产学研人才培养,构建“引育培”一体化人才工作体系,做好人才服务保障,深化产教融合,共建实训基地,定向培育复合型人才。

四是探索新型商业模式,鼓励机器人二次开发应用,支持“机器人6S店”新型商业体、跨境电商营销中心建设,鼓励机器人产品“出海”。

五是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两重”“两新”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重大科技专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支持,统筹用好现有市级政策。

六是营造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专题交流、展演展示、前沿论坛等系列活动,用好“117项目”、国家会展中心等地标性建筑,建设“机器人小镇”、机器人博物馆等综合性平台。

七是强化安全监管,优化行业监管服务,加强机器人产品安全技术研究与伦理治理探索,强化安全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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