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时,持区住建委开具的公有住房出售批准书到天津银行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天津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开户登记表”。承办银行在“开户登记表”上填写售房单位代码、开户日期,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单位办理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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