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问答库
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出生证明书应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11:10

申请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携带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如果当事人在境外或由于其它特殊原因(身患重病、出差)不能亲临公证处的,可委托其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应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信和本人身份证件。申请时应首先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劳资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函件。除此之外,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发往美国或泰国的出生公证书需提供照片若干。

相关链接
IE版本小于10,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