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可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近日,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2027届本市普通高校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为: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据了解,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稳定就业岗位,市人社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招用2026届及离校两年内(2024年、2025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本市参保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可于2026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这里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并处于有效状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年龄在16至24岁(年龄计算到月)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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