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喻云林主持并讲话
会议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6-09-24 07:27

9月23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主持并讲话。

会议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表示,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深学深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眼于服务保障我市“十五五”规划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做好我市人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确保把会议成果、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发展成果。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审议了《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草案)》《天津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天津市文商旅融合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天津市数据条例(草案)》《天津市畜牧条例(修订草案)》。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5年度天津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我市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刑罚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天津海事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事项。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喻云林在讲话时说,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重要要求的重要法治成果。要以此次表决通过法规为契机,平衡保护与利用,促进传承与发展,抓好监督与管理,更好守护城市历史文脉、彰显津派文化魅力,凝聚起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强大合力。

喻云林指出,会议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我市高质量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关方面要贯彻实施好这部法规,完善管理体制,做好预防预警,提升处置能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辐宽、马顺清、张庆恩、殷向杰和秘书长李清出席会议。副市长王瑛玮、胡学明,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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