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到西青区、红桥区,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制定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清参加。
喻云林来到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实地察看了企业展厅和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企业依托研学基地,与学校师生共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等情况,对他们积极搭建各民族交流互动平台的做法予以肯定,勉励企业继续发挥资源优势,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彰显担当、展现作为。在天津市第五中学,喻云林走进新疆班学生宿舍、学校报告厅和学生食堂,认真听取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做好新疆班学生住宿饮食保障等情况介绍,并在报告厅与学生互动交流,希望大家厚植家国情怀、树立远大理想,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建设家乡、报效祖国。
喻云林在调研中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了法治根基。
要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以法治力量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高标准做好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起草工作,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广泛汲取各方智慧,切实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高质量地方立法为法律有效实施提供细化支撑。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用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法律规定落地落细、见行见效。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带头学法普法用法,引导全市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凝聚起共同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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