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喻云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重要一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一年来,共审议通过法规和决定15件,其中制定法规7件,修订法规6件,作出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决定2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1个,开展执法检查6项,组织专题询问2次,进行专题调研4项,圆满完成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展现新作为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履职工作“第一环节”,深学细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做到学习上始终跟进、认识上不断提升、行动上务求实效。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迅速传达学习,深入宣传宣讲,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四中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深学笃用《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我们坚持党组带头学、常委会集中学、人大代表互动学、机关干部跟进学,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服务保障上合组织峰会、助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推动落实“三新”“三量”等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找准履职尽责的结合点、切入点,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举措,狠抓落地见效,以法治力量推动重大任务、重大部署有效实施。我们紧盯“国之大者”“市之要事”“民之所盼”,深入研究、精细落实,切实做到全市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认真执行党的全面领导各项制度。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及时就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作出请示报告。定期研究重要议题、谋划工作思路,定期听取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汇报,加强组织督促,高效有序推进各项任务。我们始终牢记人大政治机关第一属性,严把政治原则政治要求,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担当
把人大工作放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中思考、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助力上合组织峰会成功举办。主动跟进、持续发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为服务保障上合组织峰会营造安全、稳定、整洁、美丽的良好环境。连续两年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对市内六区所有街道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各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随机抽查,推动持续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形象气质。开展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紧扣法规规定,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检查法定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有关方面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检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情况,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强化风险源头防控,着力推进责任落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强调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物业行业自律,强化老旧小区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努力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助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要求用足用好中央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深入推进“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提出聚焦国家战略部署、重大举措和市委确定的重点任务,科学谋划目标,深化细化措施,高质量做好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强调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结合起来,把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上。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促进管好用好人民的共同财富。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调研报告,提出优化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更好发挥债券效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听取审议房地产发展情况报告,要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建设安全舒适智慧绿色的“好房子”,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联合起草,同步审议通过永定河保护条例,健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法规制度,明确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促进流域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在有关立法项目中明确深化京津冀协同内容,推动政策互认、服务共通、产业协作。聚焦完善协同创新体系、提升协同创新能力、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共性问题,与京冀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执法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助推科技创新从制度协同走向行动共振。
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围绕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制定专利促进条例,建立专利导航、专利公开实施清单等制度,推动专利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让更多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条例,明确全链条制度安排,支持开展多场景创新应用活动,推动构建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制定测绘条例,强化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推进地理信息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强化科技装备支撑,培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审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草案。
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推进完善机制、搭建平台,强化资金、土地、人才、数据、算力等要素支持,为民营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提供制度保障。修改滨海新区条例、听取审议贯彻国务院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情况报告,推进改革系统集成,支持探索创新举措,促进开发开放、先行先试迈出更大步伐。修改港口条例,对加强智慧绿色枢纽港口建设、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维护港口安全与经营秩序等作出规定,强化支撑和服务辐射能力,推动打造我国北方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支点。听取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助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报告,推进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开展推进城市国际化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专题调研,促进深化国际合作,形成发展新优势。修改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听取审议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强调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扩大优质产品供给,拓展新业态新场景,促进文化传承发展和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促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聚焦坚持走内涵式发展路子,制定城市更新条例,健全实施机制,释放规划、土地等政策支持空间,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听取审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要求加强城乡一体化治理,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城乡要素、资源、产业有机融合。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听取审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情况报告,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系统治理,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有效实施。制定档案条例,完善档案管理体系,加强档案保护和利用。审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强调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创新,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权益保障,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听取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情况报告,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深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和水平。修改拥军优属条例、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细化抚恤优待措施,健全征兵工作机制,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军队、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听取审议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报告,要求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行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更好凝聚侨心侨力。
三、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在提升人大工作质效上迈出新步伐
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稳中求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定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加强宪法宣传,增强宪法自觉,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宪法规定、符合宪法精神。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修改实施代表法办法、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完善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机制,更好保障和规范代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贯彻新修改的监督法,修改执法检查办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健全监督机制和方式方法,更好保障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定法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工作制度,对3件政府规章和36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公民提出的2件审查建议进行研究并依法反馈。认真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废止乡镇企业法实施办法等2件法规。
着力提升立法质量。牢牢把握地方立法的功能定位,恪守立法原则,遵循立法规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突出人大主导。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严把立项选题、法规起草、问题协调、会议审议等关键环节。运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立法模式,完善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有关工作机构、法规起草单位、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等多方联动机制,统筹立法资源,形成立法合力。注重开门立法。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的立法途径,新设立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法学院等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总数达到29个,发挥听取意见“直通车”作用,让群众声音原汁原味直达立法机关。所有法规草案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灵活运用调研、座谈、论证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全年共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千余条,努力使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心。力求务实管用。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既注重“大部头”,又重视“小快灵”,量身定制一批具有天津特色的法规,让人大所立之法真正成为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所需之法。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打好监督“组合拳”,着力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探索实践,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高位推动。全部监督项目,均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负责、调研指导,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在部分执法检查中,主任会议成员全员上阵,分别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副组长,带队开展实地检查。强化问题导向。始终聚焦发展堵点、民生痛点、治理难点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执法检查中普遍采取暗查暗访方式,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做到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完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法定监督方式。在执法检查中灵活采取前期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第三方评估等方法,首次采取典型案例分析进行检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执法检查开展“百案千人”案例剖析,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选取57个小区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加强督促整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后开展三轮跟踪监督,对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三轮重点抽查,一督到底、久久为功,切实将监督压力转化为有关方面依法履职、改进工作的动力。
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及时作出决议,审查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加强重点支出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任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副秘书长以及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25人次,决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1人次,依法任免和决定任免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工作人员182人次,批准任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7人次,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6人次,圆满实现党中央和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增强依法履行职务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上呈现新气象
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在搭建平台、健全机制、优化服务上下功夫,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各位代表自觉将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支持和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参加“十五五”规划编制视察调研、“助力‘大城三管’服务上合峰会 共建美丽天津”等主题活动,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代表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制定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出台代表专业小组工作办法,保障代表参加专业小组活动,更好发挥代表专业特长。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聚焦依法履职所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班,开展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学习培训,分专题组织代表履职培训,分领域进行代表专业小组培训,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深化线上培训,不断提升代表政治能力、思想觉悟和依法履职能力。推进市级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
“两个联系”持续深化拓展。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通过调研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与273位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完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工作机制,组织430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邀请105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意见建议。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家站中心”建设水平,推动建成天开高教科创园等联络站,支持和组织代表回“家”进“站”,就近就地参加活动,听取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把民意民智体现到相关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推动代表自觉为人民履职、受人民监督。
议案建议办理更有实效。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工作机制,围绕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和反馈各环节,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综合分析,注重成果运用,不断提升议案建议办理效果。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67件议案,交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42件议案转化为立法项目、监督事项。深化代表建议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委员会统筹督办,创新开展按项督办,有序推进两次答复两次评价。大会期间提出的639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48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把“四个机关”作为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深入查摆问题,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做到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常态化抓好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持续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确保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
多措并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问题,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改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合理安排议题,优化会议流程,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常委会专题讲座,提高履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高质量开展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协助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推进数字人大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统筹选育管用,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开通上线市人大机关网上信访平台,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用心用情讲好民主法治故事。加强新闻宣传,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推进人大“刊网微”深度融合,深入宣传人大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法定职责和基本工作方法,发挥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平台作用,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认真落实外事任务,讲好人大制度优势,宣介天津发展成就,促进对外交流合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
同题共答凝聚整体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代表视察、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服务保障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注重与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交流,深入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调研走访,完善协同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工作。举办基层人大工作人员培训班,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征求意见不够精细,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的前期调研不够深入,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我市“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是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之年,是攻坚克难关键之年。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善作善成,聚焦大局所向、发展所需、改革所急、群众所愿,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奋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高质量加强立法供给
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数据条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修改畜牧条例、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聚焦保障高水平安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改平安建设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聚焦落实“四个以文”重要要求,制定文商旅融合发展促进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条例。聚焦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修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聚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修改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区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做好常态化法规清理工作。
二、以更高效能增强监督刚性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监督。围绕计划执行、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气象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推进托育服务、贯彻实施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刑罚执行和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等,听取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人才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继续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民营经济促进“一法一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围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法院执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企业、深化津台交流、殡葬服务管理等,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开展相关监督工作。
三、以更高水平推动代表工作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广度深度,提高代表发挥作用的普遍性、广泛性、均衡性。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提升代表“家站中心”建设运行水平。高质高效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推动更好转化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招硬招。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丰富代表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依法指导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四、以更高标准强化自身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人大党的建设质量。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用。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提升履职本领。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深化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讲好天津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密切与各区人大常委会沟通协作,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奋楫扬帆启新程,凝心聚力谱新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领导下,勇担使命、锐意进取,依法履职、笃行实干,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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