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6-01-30 07:44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奋发进取,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严重冲击,扎实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有效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升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走内涵式发展路子,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文化传承发展、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善作善成、见行见效,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着力深化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推进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升质量,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人民生活品质明显提升,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取得决定性进展,共同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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