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全市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恢复态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8%。
家电和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势良好。1—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2.6%、47.8%。其中,智能手机零售额增长53.0%。
部分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增长较快。1—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43.9%、27.5%、13.7%。此外,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6.3%,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
新业态零售额较快增长。1—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仓储会员店、折扣店、便利店零售额分别增长79.8%、22.7%、14.2%。网上订单保持较快增长,全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同比增长18.7%,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增长22.9%。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09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