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教委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实验室及功能教室设施装备管理规范》,今后新建、改建中小学实验室时,要严格将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控制在限量值以内,安装自动断电保护器等应急设施,确保师生安全。
《规范》要求,实验室教学用房应保证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及附属用房时,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限量值。实验室、准备室的换气次数应不低于4次/小时,宜采取各种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措施。实验废液应收集并进行委托处理,经处理后方可排放。各室应备有效的消防设施。每个化学实验室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和急救箱。急救箱中的药品应注意及时更换。各室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线铺设方式,安装自动断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