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价医药〔2008〕267号
关于市黄河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
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天津市黄河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8]36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黄河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双人间48间96张床,床位收费标准48.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三人至四人间8间30张床,床位收费标准30.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