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 〔2010〕62 号



关于成立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推进建立全市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做好我市作为全国人
体器官捐献试点的相关工作,促进人体器官移植健康发展,保障
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
491号)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关于印发人体器官捐献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总字〔2010〕 13号)要求,市人民
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张俊芳 副市长
  副主任:殷向杰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郑新建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贺胜 市卫生局局长
      沈中阳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
  委 员:龚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铁英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建国 市高法院副院长
      李秀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庆和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从善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克丽 市民政局副局长
  委员会为本市人体器官捐献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全市人
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推动、管理和监督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培训
等日常工作;发展招募并管理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和人
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办公室主任由市红十字会一位副会长担
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 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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