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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刘剑刚
(2008年11月18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天津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给予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天津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也是国务院命名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目前我市共有历史风貌建筑672幢、102万平方米,历史风貌建筑区6个,占地277公顷。这些历史风貌建筑,凝固了天津沧桑巨变的历史,反映了“南北交融,中西荟萃”的多元文化元素,显示出了独特的城市魅力。这些历史风貌建筑,汇集了世界各国的建筑风格和艺术,是一座难得的建筑艺术宝库和一笔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我们必须珍惜的不可再生的城市资源。这些历史风貌建筑,饱含着天津的人文历史,凝缩了中国近现代史的重要篇章,是天津这座城市的宝贵财富。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当成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了规划,出台了政策,拨出了专款,设立了机构,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下面,我想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

一、天津历史风貌建筑的基本情况
天津最早的建筑遗存,是辽代的独乐寺(建于辽代统和二年,公元984 年)。1404 年设立“天津卫”,开始作为城市进行建设。历经明清两个时期,凭借南北大运河和京畿门户的优势,天津逐渐发展成为万商云集的繁华都市,也留下了天后宫、玉皇阁、孔庙等风格瑰丽的中国古代传统建筑。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天津市区逐步形成九国租界,建设了一大批异国文化特色的风貌建筑。这些“小洋楼”,成了近代天津城市肌理与风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关于历史风貌建筑的确认
历史风貌建筑是天津保护历史建筑的法定名词,按照《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明确的确认条件,历史风貌建筑是指:“建成五十年以上,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在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名人故居及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历史风貌建筑集中的街区,称为历史风貌建筑区。
天津现存的历史风貌建筑,既有中国传统风格的四合院、殿堂、寺院,又有西洋古典、近现代建筑,连同历史风貌建筑区一起,形成了独特的建筑文化和城市景观,成为天津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载体。
(二)关于历史风貌建筑的分类
天津的历史风貌建筑林林总总,跨越了一千多年的历史,涵盖了多个领域。
按建筑的使用功能划分,可以分为九种类型:居住建筑、文化教育建筑、金融建筑、商贸建筑、办公建筑、厂房仓库建筑、交通建筑、娱乐建筑和宗教建筑等。
按建筑的外部特征划分,可以分为五种类型:一是中国传统官式建筑。主要为寺庙、官衙等。如天后宫、玉皇阁、大悲院等。二是欧洲古典复兴主义特征的建筑。大多是以古希腊、古罗马及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范式为摹本。如原开滦矿务局办公楼等。三是折衷主义特征的建筑。既有欧洲典型的集仿主义建筑,也有中西合璧的折衷建筑,天津大多数历史风貌建筑属于此类。如鲍贵卿旧宅、孙殿英旧宅等。四是各国民居特征的建筑。既有中国传统民居和天津地方文化结合产生的天津合院民居形式,如石家大院、徐家大院等。更多的是采用欧洲各国的典型民居,如西班牙、英国、德国、意大利等民居。五是现代主义特征的建筑。引进新结构,使用新材料,如利华大楼、渤海大楼等。
(三)关于历史风貌建筑的特点
天津的历史风貌建筑,年代比较集中,有60%是1900年至1937年,在不足40年的时间里建成的,这在世界上非常罕见,形成了极具特色的风格,有“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
1.建筑的群区性明显。中国传统建筑主要集中在老城厢和古文化街一带。金融建筑主要集中在解放北路一带,被称为“金融一条街”。商贸性建筑主要集中在和平路、估衣街、古文化街一带。居住建筑主要集中在老城厢、河北区“一宫”、河西区大营门、和平区五大道地区及中心花园附近。仓库建筑则主要集中在海河沿岸。
2.建筑设计理念和应用技术先进。天津的历史风貌建筑,设计理念先进,公共配套完善,代表了现代生活方式,形成了迥然不同的城市空间。比如,五大道地区基本按照英国“花园城市”的理念进行规划与建设,居住区规模适中,配备了学校、教堂、花园、体育场等完整的公共配套设施,形成了宜人的空间尺度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3.建筑风格和建筑艺术多样。中国传统建筑、古典复兴建筑、折衷主义建筑、现代建筑等不同风格建筑共存,交相辉映,形成了天津独特而又丰富的城市空间和景观。
4.建筑材料及建造技术特色突出。天津独特的地理环境,形成了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的独特性。材料的质感与美感,体现了天津建筑的纯朴与厚重。中国南北、世界东西的技术交汇,形成了天津特色的建造技术。如广东会馆戏楼的鸡笼斗拱,独特而适用;石家大院的地下通道式的土空调等都是创新之举。
5.建筑的内涵和人文资源丰厚。近代中国给天津留下了珍贵的遗迹。经考证,近代有200余位名人政要曾在天津留下了寓所、足迹和故事。伟大的革命先驱者孙中山,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周恩来、刘少奇、邓颖超、张太雷,在这里书写了波澜壮阔的革命斗争历史。爱国将领张学良、吉鸿昌、张自忠,曾在这里渡过人生的重要阶段。文化教育科技及实业界人士梁启超、李叔同、严复、张伯苓、范旭东、侯德榜等,在此留下了创办新学、传播文化、科技救国的史迹。末代皇帝溥仪,北洋政府五位大总统袁世凯、徐世昌、黎元洪、冯国璋、曹锟及北洋政府的数任总理、国务大臣,曾在这里上演了一幕幕的历史活剧。曾有学者作过统计,天津创造了近代中国历史上100多项第一,构成了天津独具魅力的城市人文和旅游资源。

二、天津在保护历史风貌建筑方面做的主要工作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了对历史文化遗存和风貌建筑的保护要求,2005年9月1日,市人大颁布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三年来,依据《条例》确认了672幢历史风貌建筑、6个历史风貌建筑区,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的保护措施。主要在7个方面:
(一)纳入总体规划,夯实保护工作基础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规划。提出要建立相应的保护体系,从根本上保护好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不得拆除,保护区内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要进行改造,严重影响风貌的现代建筑应限期拆除,与历史风貌相冲突的环境要素要进行整修、改造,保护区内市政设施的安排应考虑历史风貌保护的要求,保护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保护区风貌相协调。这就为保护好历史风貌建筑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做好保护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完善相应的法规政策,依法推动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市国土房管等部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制订了《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确定程序》、《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管理办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腾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健全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法规政策体系。同时,成立了专门队伍,建立了执法档案,为每幢历史风貌建筑拍摄了各角度照片,总计有1万4千多张。组织专人对全市历史风貌建筑进行每月1次、重点地区和建筑每月2-3次的例行巡查。三年来,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近30件,及时纠正了损害历史风貌建筑的行为。
依据《条例》的要求,我市创新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工作思路,工作重心前移,对672幢历史风貌建筑的2000多个产权人、经营管理人、使用人进行走访,并与他们签订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书》。
(三)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保护管理体系
2005年以来,相继成立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和办公室、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了保护管理工作的完整体系。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是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由市长任主任,主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各相关委局、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日常工作。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由全国范围(包括香港特区)内的规划、建筑、文史、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主要工作是,对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进行审议;对重点历史风貌建筑修缮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咨询委员会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按《条例》要求成立的专门负责历史风貌建筑腾迁、整理的特设国有独资公司。
(四)依靠科技,健全技术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了历史风貌建筑地理信息系统。将全市历史风貌建筑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产权情况、房屋完损状况、历史文化背景、照片等资料建立数据库,为做好保护的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编制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图则》。这是管理工作上的创新,为每幢历史风貌建筑“量身定做”了保护整修、使用的技术指南。
三是编制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作为地方技术标准,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提供了技术依据,填补了技术领域的空白。
四是开展科研工作。针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研究,用科研成果指导工作。三年来,共研究科研课题9项。
(五)精心组织和设计,有序开展综合整修
历史风貌建筑建成年代较早,大多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进行房屋整修是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三年来,全市共整修历史风貌建筑434幢、65万平方米。依据“修旧如故,安全适用”的原则,高标准要求、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施工,使整修后的历史风貌建筑成为城市的亮点,凸显城市特色与风貌。一批在近代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著名历史风貌建筑,如原大清邮政津局、原金城银行、百福大楼、原俄国领事馆、原武德殿、天津西站等恢复了历史风貌。三年来,市政府先后组织开展了五大道、一宫花园、解放北路等历史风貌建筑区综合治理工作,改善了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整体环境,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六)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做好腾迁整修工作
很多历史风貌建筑目前仍为多户伙住。超负荷使用对建筑破坏很大。自2005年10月以来,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公司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陆续对75幢,6.58万平方米的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了腾迁。其中溥仪旧居—静园的腾迁整修是成功的范例。静园腾迁前共有居民45户,房屋损坏严重,院内环境脏乱,腾迁完毕后,成为国家三A级旅游景区和展示天津近代历史的一个重要窗口。静园正式对外开放后,已累计接待中外游客10万余人次。
(七)加强宣传交流,增强社会责任感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保护历史遗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几年来,我市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政策法规、相关知识,使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和各界人士关注历史风貌建筑,自觉参与保护。
注重加强了与国内、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2007年,举办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来自法国、美国、德国、意大利、韩国、香港、台湾及国内相关省市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在确定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发展方向,重要历史风貌建筑整修方案审核等方面,我们还邀请法国、意大利、韩国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研究,吸收采纳了他们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天津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下一步的主要打算
在今年8月21日全市规划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强调,要认真保护好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市长黄兴国同志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市领导的这些要求,为今后高标准做好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天津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主要从5个方面展开。
一是进一步做好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和监管。继续完善672幢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图则》,在已完成的测绘资料、历史档案的基础上,为每幢建筑量身定做保护、整修、利用的标准和方案。同时,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对6个历史风貌建筑区逐个编制区域保护利用规划,形成区域保护图则,成为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要完善市、区两级保护责任体制和执法体系,健全政府、单位、公众三位一体的保护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历史风貌建筑产权人、经营管理人、使用人的保护责任,调动全社会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积极性,实现历史风貌建筑和区域环境的保护全方位、无盲点。
二是积极开展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利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和“保用结合、有机更新”的模式,全面推进五大道、解放北路、中心公园等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整修和利用。重点做好五大道“聚客锚地”工程,构建一个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突出、充满活力的历史文化旅游商贸亮点。同时做好整修后历史风貌建筑的利用研究,推出一批“看得见,进得去,有故事”的历史建筑旅游景点,使保护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三是大力推进重点历史风貌建筑的整修。经调查,我市很多历史风貌建筑在当初建造时都有塔楼或角亭,使建筑挺拔隽秀,成为天津城市建筑的一大特色。但由于地震等原因,很多塔楼、角亭损毁,环境景观遭到破坏。另外,很多属于革命遗址的历史风貌建筑如蓟县平津战役前线司令部等,多年缺乏修缮,损坏严重。为此,拟在2009年开展针对上述两类建筑的专项整修,计划整修建筑10幢、2.8万平方米。通过专项整修打造历史风貌建筑精品工程。
四是建立健全开放型的管理模式。近年来,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开放的管理模式,加强与社会的交流与互动,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2009年将设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志愿者荐言献策平台”,吸纳社会意见和建议。
五是更好地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已伸展到文化、消防、经营等多个领域,将在专家咨询委员会中成立消防、历史文化、经营业态、整修技术等专业组,扩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能,更好地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服务。
各位新闻界朋友,我市为保护历史风貌建筑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今后面临的困难还很多,还希望进一步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的大力支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提高文化软实力,体现了我们党对文化力量和文化建设的新认识。保护历史风貌建筑是天津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全市人民群众,认真保护和利用好每一幢历史风貌建筑、每一片历史风貌建筑区,使天津历史风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让天津历史文化得到全面传承。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