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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
为推动区县科技进步,提升区县科技综合实力,加速天津创新型城市建设,按照2010年科技工作总体部署,市科委决定开展2009年度天津市区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区县
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滨海新区,共16个区县。
二、考核内容
为与科技部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相衔接,本次考核以《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2007年-2008年)》为依据,通知可从市科委网站http://www.tstc.gov.cn上下载。
三、考核要求
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好本区县科技进步考核材料的申报工作,并对提交的材料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送材料包括:
1. 填报附件中的《天津市区县科技进步考核表(2009年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2. 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无电子版的证明材料可只提供纸质版。
3.填报“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信息系统(2007-2008年)”软件,软件和使用说明可从http://www.zwjlab.net上下载。2009年的数据分别填在2007年和2008年数据栏,填两次,然后导出zip格式电子版。
将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一式两份,全部加盖红章。于2010年7月30日前报送到市科委发展计划处308室。
四、考核程序及鼓励措施
1. 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将进行实地抽查;
2. 召开区县科技进步考核考评会,组织区县进行现场答辩,由专家对现场答辩和上报材料进行考核考评;
3. 将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
4.对通过天津市区县科技进步考核的区县和在推动区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中的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 高宁(女)
联系电话:27123081 27117113
附件:天津市区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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