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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各单位自愿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组成的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公室审定,拟认定天津市首批156项产品为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自2009年5月31日起至2009年6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产品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三、其他事宜
如申报的产品未在本次公示的名单中,可以与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联系,取回申报材料,以备下次申报使用。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
邮政编码:300011
联系电话:24324832,24324835
联系单位: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
联 系 人:袁哲宁,栾明
附件:拟认定的天津市首批自主创新产品名单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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